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会长刘春田教授来我院进行学术讲座
发布时间:2012-01-0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11月18日,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教授在法学院221教室为中南学子带来了一场题为“知识产权的正当性”的讲座。中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副院长何炼红教授担任了本场讲座的主持,同时到场的嘉宾还有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海龙教授、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肖冬梅教授、国防科技大学李芬副教授。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云良教授、知识产权法学科的教师以及法学院200余学生聆听了本次讲座。
刘春田教授的讲座以“知识产权”的本质为主线,分三部分论述了“知识产权的正当性”这一主题。首先,刘教授向同学们提出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是质的差别还是量差别这一问题。由此引出了知识在劳动中所占比重的大小决定了劳动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这一论断,并得出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在本质上是相同的这一结论。之后,刘教授在这一结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创造的本质不同于劳动,创造是唯一的,只有一次,无法重复或相互比较的。而劳动是可重复、可学习、可比较的。由此可知知识产权保护的是创造成果而不同于一般的劳动成果。接下来,刘教授阐述了知识产权这一概念产生的历史背景,即知识产权是在工业化大生产的生产力背景下,适应市场经济而必然产生的一种权利,是工业文明的必然要求。最后,刘教授针对知识是什么,知识的形态是什么,以什么方式存在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刘教授告诉同学们,认识只有此和彼,没有对与错,做学问要有独立的精神和自由的思想,在学习中要多深入思考而不仅仅是检索已有知识。知识产权制度是当今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大学生们肩负着时代的使命,任重而道远!刘教授渊博的知识、幽默的谈吐和独到的见解引发了全场一次次热烈的掌声,同学们深感收获的不仅仅是宝贵的知识,更有思想的冲击和心灵的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