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知识产权协作 优化良好创新环境
发布时间:2015-07-1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http://www.sipo.gov.cn/mtjj/2015/201507/t20150708_1141353.html
专家看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
加强知识产权协作 优化良好创新环境
近日,第七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在美国华盛顿闭幕。双方强调全面履行在历年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做出的承诺,并表明将采取进一步具体措施支持国内和全球经济增长,而知识产权保护等话题成为对话的亮点之一。
中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执行院长何炼红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两个经济体,中美之间的关系对世界经济的影响举足轻重,此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展现了中美两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利益交集逐渐替代矛盾分歧成为主流。“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协作或将成为中美两国未来知识产权国际战略的重要内容。在知识产权的政策指导、法律制定以及执法、司法保护行动等方面,两国通过增进共识、相互借鉴并加强合作,将助推中美关系更稳更快地发展。”
务实合作的“推进器”
据悉,此轮对话在战略、经济和人文交流领域分别取得127项、70项和119项具体成果,被业界认为是过去几轮对话的“升级版”。中美双方在对话中取得了进一步共识,对此,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刘海波认为,这轮对话是务实合作的“推进器”,通过合作来撬动世界经济的杠杆,不仅有助于进一步建立良好的经贸合作,也会对两国其他方面的关系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在对话期间,中美双方强调了开放、透明、非歧视的贸易与投资环境对两国和全球的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至关重要。其中,中方就反垄断执法机构及对其行政诉讼的管辖权作了进一步细化。中方承诺,根据反垄断法发布行政决定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对有关决定的行政诉讼拥有管辖权;当有关决定涉及知识产权,并且发布机构位于北京、上海或广州,当地的知识产权法庭将对相关行政诉讼拥有管辖权。对此,刘海波认为,这是中国在全面依法治国方针指导下,迈向全面依法管理知识产权的重要一步。“近年来,中国对高通等企业采取的反垄断或反不正当竞争措施,都是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的重要举措。这说明知识产权日益融入了中国政府维护市场秩序的决策和工作中,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一大进步。”刘海波指出,知识产权在中国政府决策及中美经贸关系中正在发挥更强有力的作用,但目前中国知识产权宏观管理体制仍较为分散,有待进一步提升。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建设的深化,中国越来越需要健康、完善的市场环境。”刘海波高度评价对话中体现出的中美两国对于保护知识产权、营造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的共识。刘海波指出,市场的本质是自由竞争,垄断是自由竞争的天敌。反垄断与保护知识产权具有共同的目标,即促进竞争和创新,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美国政府致力于维护自由竞争、反对和处罚垄断,而中国赋予北、上、广三家知识产权法院相关管辖权也体现了法治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对话成果中对反垄断执法及行政诉讼的细化规定,体现了两国政府在反垄断执法领域的具体、务实和积极的合作,不仅有助于双方在知识产权领域凝聚共识,也对推进两国经贸关系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刘海波认为。
增信释疑的“压舱石”
近年来,中国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坚决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积极建立、扩展和深化与世界各国和地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全方位、多层次和多形式合作,取得显著成效。在2015年的“特别301报告”里,尽管美国仍将中国列为优先观察国,但其对中国政府和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方面的努力予以积极评价。对此,何炼红认为,近年来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方面成绩显著,知识产权已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不仅对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有裨益,也是提升国家形象和国际影响力的一种重要手段。“尽管成绩喜人,但同时也不得不正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中仍存在的不足之处,目前的薄弱环节主要集中在电子商务领域。”何炼红指出,“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中国应致力于加强互联网尤其是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构建知识产权诚信体系以及电子商务知识产权长效保护机制,同时积极谋求与其他国家的合作。”
针对双方就开展跨境交流合作、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犯罪行为达成的进一步共识,何炼红认为,近年来中国在制度上加强打击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犯罪行为,体现出中国政府在整治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方面的决心和力度,值得赞扬。如2014年5月出台《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今年7月起实施修改后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等,详细规定了专利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和查处手段,收获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何炼红指出,互联网尤其是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已成为制约中国企业“走出去”和国家间贸易往来的重要因素。中国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治理,这种主动进行“自我矫正”并积极谋求合作共识的开放姿态,有利于进一步扫清中美贸易中的知识产权障碍,提升两国的贸易信心,形成良性友好的贸易互动及往来。
激励创新、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仍是此轮对话中双方认为十分重要的话题之一。中美两国重申,要激励两国的未来创新和经济增长,为创新营造有利的环境,通过加强合作保护创新不受恶意诉讼。“这既反映了中美在创新成果保护上的利益趋同,同时也彰显了双方负责任的大国形象,有利于营造合作共赢的良好国际氛围,对国际领域的激励创新起到示范效应。”何炼红表示,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用好知识产权就能激励创新。通过不断加大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等侵权行为,不仅彰显了两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立场,也将大大激发市场创新活力,有利于中美两国市场环境的改善和优化。 (知识产权报 记者 孙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