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保护》理论实务双师同堂公开课在岳麓区法院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7-05-0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课堂现场
2017年4月28日下午,中南大学法学院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岳麓区人民法院联合开展的《商标权的保护》理论实务双师同堂公开课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成功举办。本次公开课的理论授课老师是中南大学法学院何炼红教授、易玲副教授,实务授课老师是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陈小珍副庭长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周蓉法官。授课对象是中南大学法学院2015级近100名法学本科学生。
课堂现场
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曾得志庭长、伍胜副庭长、蒋琳副庭长、陈小珍副庭长,岳麓区法院谌晓宇副院长、政策研究室舒秋膂主任、知识产权庭柳晓寒庭长,以及中南大学教学督导谭希培教授、刘青松教授、唐东楚教授参加了本次公开课。本次《知识产权法》理论与实务双师同堂公开课以“商标权的保护”为主题,围绕“商标专用权及禁止权、商标侵权的判定理论、商标侵权的救济与抗辩”等知识点展开。
实务授课:陈小珍庭长和周蓉法官
授课的第一个环节,由岳麓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周蓉法官播放立案、审判、调解、执行等实录视频,向同学们介绍了诉讼的流程,展示了当事人提交法庭的证据材料。在此基础上,结合具体案例,周法官为师生们详细讲解了知识产权案件立案、调解和审判等司法程序,让学生们零距离接触司法,增进对法院实务工作的了解。
理论授课:何炼红教授和易玲副教授
授课的第二个环节,围绕商标权保护的相关知识点,结合案件的争议焦点,理论和实务授课老师分别展开了现场授课。易玲副教授讲解了商标专用权及禁止权的概念及范围。何炼红教授围绕案情就商标法中的显著性理论、混淆理论、反淡化理论以及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问题展开了详细阐述。接下来,陈小珍法官结合自身丰富的审判经验,就商标侵权案件的抗辩实务、侵权责任承担等司法实务问题进行了娴熟的讲解。
学生现场提问
舒秋膂法官、柳晓寒法官答疑
在交流互动环节,同学们热情高涨,分别就“商标案件的法院管辖”、“商标权与著作权的冲突”、“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等问题,和岳麓区法院柳晓寒法官、舒秋膂法官、谢伊妮法官进行积极交流,法官们则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一一耐心、细致地进行了解答。
中南大学教学督导谭希培教授
中南大学教学督导谭希培教授充分肯定了此次公开课的成效,他指出,此次公开课具有重要的示范价值,值得社会科学领域的课程在课堂教学中进行借鉴和推广。其特色在于将理论知识与司法实务进行了很好的结合,通过真实的案例很好地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同学们既要认真学习理论知识,用理论的一般性思维指导具体的实践,又要积极参与司法实践,用实践深化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培养法律思维能力。
法学院教学督导唐东楚教授
法学院教学督导唐东楚教授指出,本次公开课案例真实熟悉,贴近实际,师资整合,场地开放,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启发性,是一场成功的双师同堂公开课。
省高院民三庭曾得志庭长
省高院民三庭庭长曾得志在课堂总结时指出,本次公开课集理论知识讲授,实务问题讲解、庭审视频播放、师生交流互动于一体,课堂内容丰富充实。希望同学们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以更强的求知欲和更积极的态度学习法律知识,将来以更饱满的精神、更严谨的态度投入到法治事业当中。
双师同堂公开课师生合影
本次公开课教学形式新颖,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知识开放。既有商标法理论知识讲授,也有商标案件司法实务问题的阐述以及真实庭审的程序性事项讲解。二是师资开放。不仅有法学院理论教师,还有省高院、岳麓区区法院的法官参与。三是思维开放,既有教材基本知识点的讲授,还有针对真实案例的交流互动。四是场地开放,将课堂从学校教室移至法院法庭,让学生们对法学知识的理解更加真实直观。
新颖、灵活、开放的《知识产权法》理论和实务双师同堂教学模式,实现了书本知识与实务技能的有机融合,开拓了学生的学习视野,培养了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批判思维能力,打造了法学院与法院系统共同培养卓越知识产权法律人才的“中南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