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修订起草质量评估论证会在长沙举行
发布时间:2019-03-1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2019年3月1日,湖南省首次地方立法起草质量评估论证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修订起草评估论证会在长沙举行。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童旭东出席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鲁先华主持会议,副厅长朱皖介绍《办法》修订起草有关情况。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肖国安,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法工委主任吴秋菊,省司法厅副巡视员毛晓军等出席会议。中南大学何炼红教授作为修订起草专家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邀请了科技部高新司原司长赵玉海等7位专家对《办法》修订质量进行了评估论证。专家们认为,《办法》的修订草案立法目标明确、立法重点突出、理发内容可行、立法逻辑严密、立法语言精练,修订工作程序合法,调研充分,提交的资料符合立法质量要求,建议加快立法工作流程。
肖国安指出,《办法》修订草案充分落实了中央和省委精神,适应湖南省科技创新的发展战略,省人大教科卫将积极支持《办法》的立法,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有效实施。吴秋菊对《办法》的修订质量和本次评估论证会的效果给予高度评价。她指出,《办法》修订草案针对我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创新举措,这是我省在立法上的一次探索和创新。童旭东强调,《办法》的修订对解决成果转化瓶颈难题,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具有重要意义,要让更多的优秀科技成果在湖南落地转化,更好地服务湖南科技强省建设。
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修订起草情况介绍
随着2015年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修订和一系列配套文件的出台,长期以来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诸多法律障碍得以破解。《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已经施行18年,许多条款已与修订后的上位法脱节,也不适应我省科技创新的实践需求,迫切需要对《办法》进行修订。
2018年2月,湖南省科技厅启动了《办法》修订工作,委托中南大学作为立法研究的项目承担单位。中南大学高度重视立法修订工作,成立了由中南大学党委副书记蒋建湘教授牵头,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和科研部专家组成的立法研究课题组,并和省科技厅共同组建了立法起草专家小组。
一年来,立法起草专家小组在省科技厅副厅长朱皖的带领下,先后深入省内6个市、8个外省市调研,实地走访30余家园区、高校、院所、企业和中介机构,召开20余次现场座谈会,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及草案条文。在此基础上公开向全社会征集了《办法》修订意见,并前后4次组织修订小组专家咨询会,对草案内容逐条讨论、修改和完善。向省直有关部门、市州政府及其科技局、部分园区、高校和企业等143家单位征集意见,共收到31家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46条,修改吸纳后形成了《办法修正案草案送审稿》,按程序于2018年8月向省政府法制办进行了报送。
《办法》修订列入2019年省人大立法计划后,立法起草专家小组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人大法工委和省司法厅一道,再次对《办法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内容逐条讨论、修改和完善,并联合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等,深入长沙市和邵阳市,以组织召开现场座谈会、实地走访调研的形式,广泛听取市县科技部门、园区、高校、院所、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对《办法》修订的意见建议。在反复打磨的基础上,经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人大法工委专题汇报和充分沟通,形成了提交立法起草质量评估论证会的《办法》(修订草案)专家评估稿。下一步,中南大学课题组将继续全力配合省科技厅、省司法厅、省人大开展立法修订工作,争取《办法》早日顺利出台。
据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修订起草评估论证会,是根据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发挥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主导作用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举行的首次湖南省地方立法起草质量评估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