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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2014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2014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第200号)要求,为做好长沙考点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或者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或者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高等院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一年的以及高等院校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7日0时至6月16日24时。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当填报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1.2014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或者学位证书;

4.工作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四)查验时间、查验方式及查验地点

1.查验时间:2014年6月3日至6月24日。

2.查验方式

选择在长沙考点考试的报名人员,请在查验时间内,自己或者委托他人携带查验材料到湖南省知识产权局接受查验。

3.查验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办公楼三楼代办处大厅。

联 系 人:刘红  马建新

联系电话:0731-88883939,0731-88856516

(五)查验材料

1.首次报名人员

对于2014年首次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接受查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或者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证明原件。

2.再次报名人员

对于2009年至2013年曾经参加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接受查验时,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进行查验

报名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查验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出具的委托书原件。

(六)信息确信及准考证发放

查验合格且已缴纳报名费的报名人员,在长沙考点现场打印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表,经报名人员现场核实并签字确认后,长沙考点打印准考证主证,加盖公章发放给报名人员。报名人员于10月8日到10月31日期间,自行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人考务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副证。

(七)考试报名费

此次考试报名费按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3〕105 号)标准收取每科65元。报名人员应当在查验同时缴纳考试报名费。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14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2014年11月1日至2日进行。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方式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4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月1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1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2日9∶00—13∶00。

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方式,专利代理实务科目采用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方式。

(三)考试试题公布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结束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公布专利法律知识考试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在指定期限内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对反馈的意见进行研究和论证。

三、录取及证书发放

(一)按照实际需要确定合格分数线

考试结束后,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根据专利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当年试题的难易程度,经充分讨论确定合格分数线。

(二)证书发放

2014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由考点所在地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发放。

四、考试的复习与培训

(一)考试指南

报名人员可以依据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编写的《2014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

(二)考前培训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将面向湖南省内报名考生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有关信息敬请关注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hnipo.gov.cn)。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2014年5月5日

http://www.hnipo.gov.cn/hnzscqj/zwgk/tz/content_27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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