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法院巡回法庭判例座谈会在我院召开
发布时间:2012-01-0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4月26日上午,岳麓区人民法院谢澍、张玲、陈科科三位法官来到法学院,就4月7日该院巡回法庭在我院开庭审理滚石音乐公司维权案的审判结果及相关问题,在法学实践教学中心(案例讨论室)与师生座谈。法学院从事知识产权法教学与研究的何炼红教授、蒋言斌教授、刘强老师,以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等共计40余人参加。
岳麓区法院中南大学巡回法庭于4月7日在法学院实验法庭首次开庭,公开审理滚石国际音乐公司为旗下签约艺人梁静茹《勇气》等歌曲的MV维权案。当天,由于原被告双方分歧较大,法庭决定择期进行宣判。23日,岳麓区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河南安阳飞音电脑数码公司和朱开强构成侵犯著作权,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且由安阳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万元人民币。
座谈会上,担任本案合议庭审判长的谢澍法官首先说,庭审当天没有当庭宣判,所以在判决出来之后,前来向关注本案的老师和同学们通报一下判决结果。而且,这次巡回法庭开庭并接受网络直播,是第一次,庭审过程中存在不足,来听取大家的意见。然后,他介绍了本案判决书的主要内容,着重解释了法庭认定争议焦点问题和作出判决的理由。
何炼红教授发言说,这次庭审,无论在程序上还是实体上,都非常成功,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何教授认为,知识产权案件中赔偿数额的确定,本来就是一个全球性的难题。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要适应和考虑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有关行业的实际情况。本案合议庭对赔偿数额的确定是合理的。
蒋言斌教授说,本案的判决是严肃的、认真的、有水平的。在定性上,正确合法,对于类似的著作权侵权行为具有很好的警示、教育意义;在定量上,具有现实性,符合国情。蒋教授还提出了关于知识产权案件庭审现代化的建议,例如用两台电脑同时播放正版、盗版作品,分别显示在两幅投影屏幕上,这样更便于证据比对,也便于旁听学生观摩。
在场的研究生也踊跃提问。判例座谈会的召开,对于进一步加强法学院与司法机关的联系,促进理论与实务的良性互动,深化法学实践教学,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