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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卓法2.0实验班学生选拔方案

发布时间:2019-08-2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和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中南大学国内一流、国际知名法学专业,培养德才兼备、基础扎实、具有国际视野与竞争力的高素质一流法治领军人才,造就大批宪法法律的信仰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法治建设的实践者、法治进程的推动者、法治文明的传承者,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法学院将在全校2018级学生范围内选拨一批基础好、学习能力强、德智体发展全面的优秀学生进入“卓越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项目”( 卓法2.0实验班)学习。

一、报名条件

全校文、理、工、医等各类专业2018级学生中对法学专业有浓厚兴趣,富有创新精神、国际视野、法治素养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学生。

除已录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艺术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外语类保送生等招生类别的学生不能参加选拔以外,其他2018级在校生、且第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的均可报名参加选拔。2018年计划招生30名左右,具体计划由学校统筹确定。招生遵循学生自愿、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考生要求

(一)思想政治品质优良,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文明自律。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学习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裸分成绩专业排名前20%者,通过英语四级(≧480 分)或雅思成绩达到 6.5 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达到 80 分及以上。

(四)基础知识扎实、创新意识突出、科研兴趣强烈、身心素质优良、发展潜能较大,愿意从事学术研究。

(五)对法律有浓厚兴趣、写作能力较强、综合能力较好,省级以上(含省级)等级奖励获得者,发表过学术论文或有科研经历者可以适当放宽成绩要求。

三、时间安排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9月14日24:00,9月14日24:00后不再接受报名和修改。

根据自愿的原则,凡符合报名条件、欲报考卓越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验班的考生登录中南大学本科教务管理系统(http://csujwc.its.csu.edu.cn/)网站后,在“我的学籍”菜单下面找到“卓越拔尖人才选拔”菜单,单击学生报名子菜单进入后,进行卓越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验班的报名。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报名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核的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有违纪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取消其资格,已入选的退回专业学院并报学校给予相应处分。

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时间:拟定2019年9月17日。

(三)面试名单及安排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名单拟将于9月18日公布,并组织面试。

(四)组织面试(学院自行确定并公布工作流程及安排)

2019年9月由法学院负责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方式为专家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能力与表达能力及思想品德心理素质方面。

面试时间:初步拟定于9月21日上午9:00-12:00。

面试地点:法学院210室

(五)公示录取

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经审核通过后,统一公布录取结果。

未通过选拔测试的学生进入原录取专业和班级学习。

(六)工作机构

本次新生招录工作由法学院负责组织,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各项任务的具体落实和管理工作。联系人:唐东楚,联系电话:13973165216。

(七)其他

(1)每个项目不超过30人,低于10人不开班。学院在每年大二上学期开学初对报名条件进行遴选。大三上学期进行一次综合考核,确定淘汰与准入人选,淘汰率为10%以内,具体办法由法学院卓越拔尖人才培养领导小组决定。

(2)在符合保研相关文件基准要求的前提下,保研率原则上不超过班级人数的30%;法学院“本-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优先考虑。

(3)学院设置专门经费,用于(部分)支持学生国际交流,保障50%以上的学生在本科培养期间至少有一次出国(境)学习时长不低于3个月的机会。

(4)学生转入和退出遵循自愿、公平、公正以及双向选择原则。思想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不适合在实验班学习或不适应实验班培养模式的学生可有一次申请转出的机会,按专业录取的学生应返回原录取专业学习,并补修原专业相关课程;按大类录取的学生应返回原录取大类,由大类工作小组根据其入学年级专业分流方案,参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实施细则,研究决定转入相应专业学习,并补修相应专业相关课程。一旦转出该项目,不能再申请转入。

(5)学院应保障对实验班的学生从一开始就配备具有研究生指导资格的教师作为校内指导教师与实务校外指导教师,实行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相结合的双导师制。

(6)利用学校科研优势,推动教师科研项目和科研实验室向试点专业学生双开放,为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培养学生科研实践动手能力。

(7)学生按录取实验班培养方案进行培养,达到毕业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可联合培养或可实现双方互认并分别授予学位的项目,学生达到国(境)外院校的毕业要求获得学位后,可以直接申请中南大学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未获得国(境)外的院校学位的,学院可按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对学生所获得学分进行课程对接和评估,待学生修完所缺课程后方可申请毕业证和学位证。

(8)此方案经2019年8月26日院务会讨论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