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实验班的民模实验课
发布时间:2021-06-2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给我们讲民诉法课的老师唐东楚教授,说话总不乏幽默。他说我们实验班就是用来实验的,所以本学期的民诉法课,就是他从教以来的第一次大“实验”。
一、 民模:民诉法课内的“三三制”之一
本次进行的民事模拟审判(简称“民模”)是本学期《民事诉讼法》课内的三大部分之一,用唐老师的话说就是“三三制”。即按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最新教学资源和疫情防控需要,在教学创新的基础上,在总学时64节课以内,分成线上24节课(学习唐老师主讲的中国大学慕课《生活中的民诉法》的SPOC课程)、线下24节课(在教室听唐老师的实体讲授课堂并互动)、民模16节课(最后为期4周的课内)。当然,同学们与唐老师的微信互动,则是随时随地进行的啦。唐老师经常表扬大家激活了他的知识储备,说这届实验班(法学T1901)是他教过学习最好的法学本科班。
(摄影:张婉婷,她因为给大家拍照所以没在本合影中)
二、 排练:从摆座位到加戏份,无不以“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公正
我们全班分成两个组,各自选了案件和剧本,各自请唐老师到新校区A221来现场指导和点评。我们这一组选的案件是一个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资料来自唐老师编著的《模拟审判:原理、剧本与技巧》一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3版),另外一组则选的是一个汽车修理店的侵权纠纷案件,唐老师笑我们一下子就“房子车子全有了”。我们组在排练的时候,唐老师不仅就我们提交的角色安排与案情简介上的案由表述、标点符号等,一一指出修改完善的意见,而且还指出我们的戏份还不够,角色还不够投入等问题,而且还说这样的一次“演戏”“互动”和“点评”,抵得上半个学期的讲课效果,因为它需要我们的沟通、协调和默契,这是传统的课堂讲授很难实现的教学效果。
三、表演:满满的仪式感,加上老师的精彩点评和拓展
按照唐老师的要求,集中表演前的排练是各组“偷偷”进行的,而最后的集中表演则要两组同学互相观摩和学习。于是2021年6月19日星期六上午,我们全班两组同学在法学院模拟法庭221进行了汇报式的集中演出。这次演出充分体现了民诉法作为程序法的“仪式感”,我们不仅添加了第三人律师“羞辱”原告被抗议有效的戏份,而且法警郑咏琦同学的站姿和角色把握,得到了唐老师的由衷表扬。唐老师在表扬了我们的成功演出后,又集中点评了两组的得失和需要注意的地方,比如对我们组书记员在休庭评议时要证人在证言笔录上签字的细节,其实没有什么“证言笔录”,也不合适在这个时候进行签字。然后唐老师又提问书记员说“你的回避由谁决定?”指出这个知识点应该在2015年《民诉法解释》出台就要更新了,以前是审判长,现在是院长了,因为该解释第49条已经将书记员的回避适用审判人员的回避规定了。
唐老师说,实验班就是用来“实验”的,同时法学也是可以“实验”的。想想,还真是有道理。
(撰稿:唐钟书 审核:唐东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