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申报辅修专业与辅修学士学位选拔办法
发布时间:2023-05-1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与竞争能力,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中大教字【2016】32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辅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法学院辅修法学专业与辅修法学学士学位的选拔办法。
一、修读类型和培养模式
1.辅修法学专业学士学位是指校内非法学专业学生本科期间修读法学专业,完成法学专业辅修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达到授予辅修法学专业学士学位要求。
辅修专业是指校内非法学专业学生修读法学专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
2.根据学校对修读辅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分制管理规定,辅修法学专业总学分不少于20学分,辅修法学专业学士学位总学分不少于50学分。辅修法学专业学士学位课程包括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和毕业设计(论文)。辅修法学专业课程由法学专业核心课和专业课组成。辅修法学专业和辅修法学专业学士学位修读时间应在主修专业的弹性学制修业年限内。
3.法学院辅修法学专业/辅修法学专业学士学位均采取随主修专业班级上课方式,且课程考核方式与主修专业班级学生同等对待。
4.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取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颁发中南大学辅修专业证书;否则,只发放辅修专业成绩单。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9〕20号)文件规定,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二、报名条件
1.申请辅修法学专业与辅修法学专业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具备《中南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各项条件。
2.根据学校规定,2021、2022年级学生可报名辅修法学专业,辅修法学专业学士学位仅限2022级学生申报。
3.申请辅修法学专业与辅修法学专业学士学位的学生应热爱法学,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情况,原则上加权平均成绩为80分及以上或进入本专业年级排名前30%,且无不及格科目。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有意申请的学生,请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并于5月19日下午17:00前到法学院208办公室报送如下材料:(1)《中南大学辅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生报名申请表》,本人签名,主修学院需要签署意见;(2)成绩单(要求无不及格现象),可在校本部二办自助打印机上打印;(3)加权平均成绩和本专业年级排名的证明(要求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或者排名不低于30%),所在学院教务办盖章;(4)无违纪证明,要求所在学院学工办盖章;(5)加权平均成绩低于80分及或本专业年级排名超过30%,但某方面特别优秀的申报者,还需提供相关奖励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录取与选拔
法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于5月23日。法学院依照面试情况决定选拔结果,并在法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中南大学法学院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