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争端——T2201班离婚纠纷案件民事模拟法庭
发布时间:2024-06-1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6月7日晚7点,法学T2201班的民事模拟法庭如期在文法楼221教室召开。与平时排练的放松气氛有很大不同,一进入教室,我们看到上一组同学已然完成换装,正在抓紧一切时间核对着剧本。我们组的同学入座后自觉扮演好庭下的旁听观众,而不知何时唐老师也坐在了我们身后,他时不时抬头观察着庭上同学,时不时低头在笔记本上写着什么。一切都在紧张有序地进行着。
等到第一组的同学展示完成,时针已经指向了8点。第一组同学珠玉在前,他们默契的配合与精彩的演绎更是增添了我们组同学的压力。“…准许参加诉讼,现在开庭!”法槌敲落,庄严神圣的审判正式拉开序幕。面对法庭,原告方居于法庭右侧,被告方居于法庭左侧,而两位审判员与审判长位于法庭正中央,象征着法官的中立立场与司法公正。
本次案件是一起关于离婚的纠纷,案件争议焦点为原被告婚后居住的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女儿归谁抚养的问题。在法庭调查环节,原告和被告各提供了四组证据,其中包括原告的验伤报告、房屋产权证明以及三位证人的证人证言。证人郭小源是原被告双方的邻居,说道他们两人确实经常吵架。证人黄小丹则是作为原告的牌友,向法庭陈述原告非常疼爱女儿。证人朱小宜作为被告的同事到庭后接受双方提问,她认为原告是事业有成顾家爱女的好男人,非常震惊有这么优秀的男人,原告居然还要跟他离婚。而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后,双方更是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法官大人啊,我是真不想离婚啊!我平时工作努力赚钱,那些应酬都是为了谁啊?我掏心掏肺对我家媳妇和闺女好,她现在还来职责我打她?我就是喝多了酒碰了一下她,这难道也叫打吗?反倒是她,天天打牌不带孩子,钱也赚不到几个,她欠的钱都是我帮她还的啊!”饰演被告的陈柏帆同学激动无比,他涨红着脸站了起来,俨然失去了往常的风度与理智。坐在他身旁的委托代理人则是立即安抚他,让他冷静一点。“你们看,这个男人就是只会说好话,他平时在家里是怎么对我的,上了法庭又是另一副面孔。”面对陈柏帆的激动控诉,饰演原告的任书瑶同学也被他的话激怒了。法庭一度陷入了不可调和的矛盾气氛中。谁能想到,昔日外人眼里恩爱的夫妻,经历了数十年的婚姻,如今也走向了对簿公堂、互相指责的局面。
二十多分钟的辩论环节终于结束,经过合议庭评议,最终宣判准许原被告离婚,认定不动产归被告所有,女儿陈小佳由原告抚养。
在大家下台之后,唐老师对我们两组同学的表演进行了一个总的点评。唐老师指出了我们小组的4个问题。首先是我们组因为人员安排的问题,安排了三个证人,所以没有同学扮演法警。唐老师指出,法警是法庭不可缺少的组成,“不要小看法警就在那里站着,实际上法警保证了整个流程的完整,法警也维护着法庭的威严”。其次,我们在剧本中使用了岳麓区法院,是真实的法院名称,处理不妥当。再次,我们的证人名字采用的是演员真名,唐老师强调真实的民事裁判书中对于证人的名字一定要用化名或者隐去,保护好证人的隐私。最后,在归纳案件争议焦点时,有一个知识性错误。对于女儿的抚养问题,不应该是剧本中写道的“抚养权归属问题”。父母双方对于孩子都拥有抚养权,正确的表述应该是“女儿由谁抚养”。唐老师耐心的教导让我们小组的同学受益匪浅。除此之外,唐老师也肯定了我们处理得当的地方,包括我们在上一次彩排时暴露的问题。在上一次彩排时,书记员在宣读法庭纪律时,有一条规则是不得随地吐痰。唐老师笑着对大家说,禁止随地吐痰是很多年前的了,到了现在早就没有这一条了,现在大家都比较尊重法庭了,这可能就是法庭规则的时代性。我们及时改正,在这次演出中删去了此条规则。以及关于调解的问题,唐老师给我们讲了多年前天心区的一个示范开庭,当时的法官在原告同意调解被告不同意时,就应该及时终结调解不再询问了,而当时那位法官的处理显然是不够妥当的。在这次最终展示中,审判长丁子言删去了上次排练时唐老师指出的应当删去的那段调解的话,且在原告拒绝调解后,就不再询问被告的意愿,而是直接宣布不再组织调解。唐老师对此表示肯定,认为这样的做法是合理恰当的。
回想这两个星期来的准备,从选取案件到改编剧本,到最后反复地讨论细节、现场排练,“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当书本上的知识化为实践,这一切比我们想象中更难。在完成剧本初期,我们小组坚持一定要写一个贴近现实的剧本,让剧本落地,才能让表演落地,尽可能在有限的时间里展现一个完整而又真实的案件。我们查阅了许多资料,参考了教材对法庭审判的细节要求,包括证人发言时不得提前定稿、在开庭前必须先确认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等等。尽管如此,我们在排练给唐老师看的时候,仍然暴露了不少问题。唐老师认真地指出了我们的问题并给予建议,还和我们分享了他多年前参与过的一个相类似的离婚的案件。唐老师的耐心与幽默化解了我们内心的紧张与胆怯。排练结束后,我们根据唐老师的要求增加了证人签署并当庭宣读保证书的环节。
法槌落下,这次最终表演也就此结束。正如唐老师所言,“我们开展民事模拟法庭,最重要的就是让大家在表演的过程中认真体会民事审判的流程与细节”。的确如此,通过此次民事模拟法庭活动的开展,我们在实践中再次学习。与以往实体法的学习不同,我们在民事审判实践中将知识用活,明白“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前提”。进入法庭,成为组成法庭的一部分,切身感受法庭审判的一点一滴,我们深知在学法之路上仍需磨炼。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面对未来学习路上的困难,作为坚定的法律人,永不放弃挑战的决心,维护法律尊严,守护公平正义。
撰稿:邹颖妮
一审:唐东楚
二审:吕浩
三审:彭中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