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材料清单
发布时间:2020-11-0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一、学位信息录入
答辩通过的研究生于上半年5月30日前,下半年11月30日前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学位数据录入模块录入相关信息,务必填写完整,便于学校学位办凭此打印学位证书(注:学生提交的纸质照片与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的电子照片须为同一版本)。科学学位研究生学位数据录入模块在“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基本数据”;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数据录入模块在“专业硕士学位基本数据”。
二、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需提交以下材料(档案袋一人一袋)
1、学位课程成绩单(一式两份,到213室领取);
2、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复印件(限学术学位研究生提供);
3、学位审批书(答辩前在213室领取空白的一式两份,答辩时提交秘书填写答辩记录及决议等相关内容,注意学位审批书内容不得为空,包括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组成,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审批书第3页现场指导教师意见由答辩时的校外专家给出。表内必须贴照片);
4、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在213室领取一式两份,在职研究生除外,表内必须贴照片,除院和学校意见不填外,其余的均不得为空,如无该项情况也应写“无”);
5、学位论文评阅书(A3复印一式二份)(校内和二位校外专家的评阅意见于答辩前在213室领取);
6、学位论文二本(A4纸双面打印,按学校统一要求装订,原创性声明和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务必用新版本,答辩主席和导师以及本人亲笔签名);
7、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一套);
8、提交二张二寸照片(在职的只需提供一张照片。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摄相,在法学院213室领取,也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培养办统一组织照相的电子版照片,照片尺寸为免冠标准2寸照片120*160);
9、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表(附件7)(一份);
10、答辩录音电子档(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研究所,发送286818003@qq.com);
11、学位论文扉页及原创性声明(附件8)(双面打印)一张,原创性声明和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务必用新版本,答辩主席和导师及本人必须亲笔签名。
三、于6月10日或12月10日登录学校图书管网站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
四、毕业领证。具体下发证书时间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学位办确定,请留意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请研究生答辩通过后务必按以上清单和要求整理好全部学位材料,受理硕士学位申请材料时间:上半年5月31日前,下半年11月30日前。逾期不报,留待下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