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刘清生副检察长主讲《检察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践》
发布时间:2019-01-0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2019年1月3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清生应邀莅临中南大学法学院,以《检察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践》为题,给我院师生带来一场理论与实践结合的精彩讲座。本次活动是陈文曲副教授负责“社会实践系列讲座”的组成部分,是学院2019年开年第一讲,在法学院123报告厅举行。讲座由诉讼法研究所杨开湘教授主持,法学院黄先雄教授、唐东楚教授、陈文曲副教授、伍浩鹏副教授及在校研究生、本科生近百人参加。
刘清生副检察长开宗明义地指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制度设计。为了让同学更快更深入了解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刘检从我国公益诉讼制度发展源流讲述,从1997年检察机关提起首例公益诉讼案件到现阶段各类配套法律完善,清晰地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呈现在大家面前。
随后刘检将叙述集中在公益诉讼制度的实践之上,检察机关在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的工作上仍是破冰前行,实践和理论上的仍有不足之处,但检察机关守卫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决心坚定。然后,刘检举例省内检察机关提起公益相关经典案例,用生动幽默的语言指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性。也在这些案例中,让大家体会到检察机关在此举中的重任与艰辛。
最后,刘检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理论进行展望,指出我们应该加大力度论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中的重要理论问题;并希望法学院师生努力攻克相关理论难关。
本次讲座对正在参加社会实践的本科同学而言是一次深刻而又生动的学习经历,也有助于同学们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激发同学们参与司法实践的热情。
【主讲人简介】
刘清生,男,汉族,生于1966年8月,籍贯湖南省耒阳市,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湘潭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现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分管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检察、刑事申诉检察、林业检察(生态环境资源检察)等检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