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7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各相关单位: 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课题指南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 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年3月1日后出生); 4. 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5.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6. 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所在二级单位必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在《申报汇总表》上签署明确意见。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 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7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 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 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 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 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 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四、申报范围 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五、申报名额 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因此,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项目申报的发动、组织和服务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符合条件特别是前期成果多、研究实力强、学研资源好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部门研究者都积极参与申报。 同时,各二级单位要狠抓申报质量,尽量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对受理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形式把关,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年龄、职称、在研项目等)、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坚决杜绝违规申报。有条件的单位要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筛把关,提高申报质量。
六、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 申请人应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9月27日发布),按照填表要求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其中直接费用部分占申请总经费的70%,间接费用占申请总经费的30%。
七、项目完成时限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八、材料填写要求 (一)请申报者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2016年12月版《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注:我办已填好《申请书》中涉及学校意见的有关部分)和《课题论证活页》。《申请书》按照封二“注意事项”的要求,规范细致填写。《活页》论证总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二)申请书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三)经费预算部分请参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9月27日发布)。经费预算既涉及评审专家对项目申报可行性的认可,又与项目研究的展开及结题相关,请申报者据研究实际如实填写。
九、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我办的最终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9份、活页一式5份,并用纸质标准文件袋装好,一项一袋,每袋正面贴上《申请书》的封面,由二级单位统一报送;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指定邮箱,每份申请书均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同一单位的申请书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命名。同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南大学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件1份。 (二)报送时间安排: 1. 2月20-21日报送申请书、活页电子版,以便人文社科办提前录入申请书“数据表”信息(同时根据电子版进行初步审查。如有修改请在2月22日前重新发送,并在邮件中重点备注); 2. 2月22日交最终纸质材料(人文社科办将进行再次审查、汇总、签署意见及盖章等)。二级单位统一报送时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南大学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件1份。逾期恕不受理。
联 系 人:董晶晶 联系电话:88877942 电子信箱:rwskc@csu.edu.cn
未尽事宜请查阅全国社科规划办《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6/1216/c220863-28956126.html
科学研究部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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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课题指南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 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年3月1日后出生); 4. 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5.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6. 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所在二级单位必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在《申报汇总表》上签署明确意见。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 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7年3月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 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 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 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 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 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四、申报范围 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五、申报名额 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因此,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项目申报的发动、组织和服务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使符合条件特别是前期成果多、研究实力强、学研资源好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部门研究者都积极参与申报。 同时,各二级单位要狠抓申报质量,尽量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对受理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形式把关,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年龄、职称、在研项目等)、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坚决杜绝违规申报。有条件的单位要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筛把关,提高申报质量。
六、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 申请人应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9月27日发布),按照填表要求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其中直接费用部分占申请总经费的70%,间接费用占申请总经费的30%。
七、项目完成时限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八、材料填写要求 (一)请申报者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2016年12月版《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注:我办已填好《申请书》中涉及学校意见的有关部分)和《课题论证活页》。《申请书》按照封二“注意事项”的要求,规范细致填写。《活页》论证总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二)申请书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三)经费预算部分请参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9月27日发布)。经费预算既涉及评审专家对项目申报可行性的认可,又与项目研究的展开及结题相关,请申报者据研究实际如实填写。
九、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我办的最终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9份、活页一式5份,并用纸质标准文件袋装好,一项一袋,每袋正面贴上《申请书》的封面,由二级单位统一报送;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指定邮箱,每份申请书均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同一单位的申请书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命名。同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南大学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件1份。 (二)报送时间安排: 1. 2月20-21日报送申请书、活页电子版,以便人文社科办提前录入申请书“数据表”信息(同时根据电子版进行初步审查。如有修改请在2月22日前重新发送,并在邮件中重点备注); 2. 2月22日交最终纸质材料(人文社科办将进行再次审查、汇总、签署意见及盖章等)。二级单位统一报送时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南大学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件1份。逾期恕不受理。
联 系 人:董晶晶 联系电话:88877942 电子信箱:rwskc@csu.edu.cn
未尽事宜请查阅全国社科规划办《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6/1216/c220863-28956126.html
科学研究部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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