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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良院长当选中国卫生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

发布时间:2015-11-2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2015年11月20日至 22日,由中国法学会指导、中国卫生法学会主办、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的中国卫生法学会第四届第三次理事全体会议暨2015年学术年会在北京瑞安宾馆隆重举行。本次大会的主题是“为基本医疗卫生立法谏言献策”,具体的会议议题涵括了基本医疗卫生法的立法模式、健康权的宪法保障、公共卫生法律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救助制度等多个方面。我院陈云良教授,邵华副教授,陈海嵩副教授,博士后李现红老师,博士生徐巍、赵伟,硕士生曾荣峰、催雪炜、叶燕谟、翁雯出席会议。

   本次理事全体会议重新组建了中国卫生法学会学术委员会,陈云良院长当选为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邵华副教授当选为学术委员会总干事长,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南大学法学院,依托“中南大学医疗卫生法研究中心”为日常办公场所。

 

   陈云良教授在大会主旨发言阶段作了“基本医疗卫生立法理论与模式”的主题发言。他指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的重大民生问题,它关涉到每个公民的健康福祉,国家如何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易得性,事关我国经济、社会、政治及国家安全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他从基本医疗卫生法的几个基本理论、立法模式、应坚持的基本原则、主体结构、重点与难点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介绍了基本医疗卫生法立法的理论路径与模式选择。邵华老师担任第一单元“医疗法”专题的主持人,幽默风趣的主持风格赢得了现场的阵阵掌声。在单元发言阶段,李现红老师作了题为《基本医疗服务立法中有关医务人员职业伦理法律化的探讨》的学术演讲,她从目前医护患纠纷的发生原因,结合医务人员的职业伦理范围,提出在基本医疗服务法制化进程中,医务人员职业伦理亦应法制化。陈海嵩老师作了题为《论健康环境权及其司法适用》的学术演讲,他从健康环境权是作为人权的健康权在环境保护领域的适用,而非环境权的组成部分为切入点,系统介绍了健康环境权。曾荣峰同学作了题为《论公民健康权的国家义务》的学术演讲,从我国健康权保护的实践出发,探究健康权保护的国家义务的实现方式。催雪炜同学作了题为《我国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构建研究》的学术演讲,对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必要性、路径选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比较分析,论证了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制度优势。他们的发言在会场上均获得了热烈的反响。

   中南大学邵华副教授、肖自安教授、刘丽杭教授当选为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曾荣峰的论文《论公民健康权的国家义务》、胡国梁的论文《公立医院改革法律问题研究》获中国卫生法学会2015年学术年会青年优秀论文二等奖,陈海嵩的论文《论健康环境权及其司法适用》获中国卫生法学会2015年学术年会青年优秀论文三等奖。中南大学法学院积极组织学生撰写论文参加此次年会,总计提交了25篇高质量论文,荣获“优秀组织单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