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法治中国·湘江论坛”隆重举行
发布时间:2015-11-0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2015年10月31日,第二届“法治中国·湘江论坛”在湖南省长沙市九所宾馆隆重召开。本届论坛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和中南大学共同主办,中南大学法学院承办,论坛主题为“互联网时代的法治中国建设研究”。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北京师范大学、中山大学、东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苏州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央编译局、温州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中南民族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等近四十所高校或研究机构的一百余名学者,中国法学会、中国行为法学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大法工委、湖南省政府法制办、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公安厅等有关机构的领导和专家,地方法学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政府行政法制系统有关领导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参与了本届论坛,并就选题展开热烈讨论;《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湖南卫视等中央和省市区媒体全程关注并做专题报道。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教授、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李文燕教授、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胡建淼教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肖迪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卢乐云、湖南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周符波、湖南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建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强、中南大学常务副校长黄健柏教授等出席开幕式。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教授在致辞中指出,互联网已然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新引擎,互联网法治正引领中国法治进入法治新常态;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大力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这些均迫切需要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本届论坛研讨的论题大体覆盖了互联网法治的基本问题、前沿问题和敏感问题,期待各位与会专家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互联网法治理论,推进互联网法治和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思想智慧和力量。
中南大学常务副校长黄健柏教授代表学校向所有与会的各位领导、嘉宾表示最诚挚与热烈的欢迎。他认为,湘江论坛的设立与发展,充分体现了中南大学服务国家和地方重大需求,以教授为中心,以学生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本届论坛选题具有重要意义,只有能够及时回应互联网挑战的法律体系,才是真正有生命力的、面向信息化社会的法律体系。
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李文燕教授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教授致辞。致辞表示,全力推进互联网时代的法治中国建设,是把互联网的发明成果与法治建设各领域深度融合的实际行动,是主动适应和引领国家治理新常态、形成国家治理的必然要求;在推进互联网时代的法治中国建设中必须正确处理立法民主化与立法科学化、制定互联网时代特有法律规范与修改完善传统法律规范、建设法治政府与积极利用互联网建设透明政府、利用信息和数据技术建设廉洁政府与高效政府、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与加强司法公开、司法便民、互联网领域监管监控与合作治理、建设信息社会与公民社会、互联网中信息公开与信息保护、主动推进法治建设与被动应对法治诉求、法治建设与民主建设等十对关系。
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罗豪才因故未出席论坛,特派致公党中央周强同志代为发表重要讲话。讲话指出,我们已进入互联网+时代,互联网以其崭新的特性改变着世界,也对国家治理理念与治理模式带来了新的挑战、提出了新的要求,互联网时代的法治建设,不应是简单的政府管制,而应是实现政府、市场、社会的建设性合作。互联网时代呼唤软法之治,我们要不断完善互联网软法规范体系,在互联网发展中积极倡导标准化建设,强调自律与互律,不断完善包括司法在内的监管体系,完善治理模式,提升治理能力,更好实现规制效果。
论坛开幕式由中南大学校长助理蒋建湘教授主持。开幕式后,论坛分五个单元展开研讨:
第一单元:“互联网时代法治前沿问题”,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姚莉教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卢乐云主持;九位专家发表主题演讲,分别是: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胡建淼教授:“互联网+·国家治理·法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朱新力教授:“互联网+法治政府”;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王春晖教授:“‘互联网+’法律:一场组织模式与行为的变革”;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胡玉鸿教授:“网络中的言论自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强:“未成年人网络购物合同效力问题探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续俊旗研究员:“‘互联网+’时代的信息法治”;人民出版社《新华文摘》杂志社王青林编审:“论网络转载摘编作品应适用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腾讯政府事务部研究中心总监崔书锋博士:“互联网法治若干问题探讨”;湖南省委党校副校长刘丹教授:“互联网为法治未来提供无限空间”。
第二单元:“互联网时代的法治政府建设”,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建华主持;九位专家发表演讲,分别是: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教授:“我国的互联网监管与跨境数据流动的国际规制”;武汉大学法学院江国华教授:“中国纵向政府组织法治体系的解构与建构”;东南大学法学院汪进元教授:“中国宪法解释的权力配置:问题与对策”;中山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刘恒教授:“互联网时代地方治理的广东实践”;上海政法学院汤啸天教授:“从‘互联网+’看市民服务热线平台的构建与发展”;温州大学法政学院钭晓东教授:“国家环境监管义务及其在大数据时代的推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陈柏峰教授:“信访制度的法治化及其限度”;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姚颉靖副教授:“我国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现状及对策研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博士后周新:“云计算环境下电子数据执法困局与出路”。
第三单元:“互联网时代的法治社会建设”,由《人民日报》新闻协调部副主任吴兢、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肖新平主持;八位专家发表主题演讲,分别是:海南大学副校长王崇敏教授:“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私法保护”;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永忠教授:“网络环境下商业模式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程琥:“在线纠纷解决机制与我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衔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支振锋研究员:“网络安全的法治创新”;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黎四奇教授:“我国股权众筹的囚徒困境及对策分析”;中南大学法学院周刚志教授:“法治社会建设的伦理困局及其破解之道”;山西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汪渊智教授:“论群团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中央编译局鞠成伟副研究员:“网络时代的社会运动及其治理”。
第四单元:“网络社会的法律治理”,由湖南省法学会秘书长周小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批管理办公室主任尹小立主持;七位专家发表主题演讲,分别是: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凌副教授:“商业模式视角下的‘信息/数据’所有权”;中南大学法学院王红霞副教授:“互联网社会治理的全域分析:演进脉络、基本原理、核心挑战与关键问题”;暨南大学社会科学部李静副教授:“新加坡网络内容管理的经验及启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田飞龙博士:“基于互联网的治理秩序变迁:技术、民主与法治”;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邓晔博士后:“论我国网络言论自由救济及其机制的构建”;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罗楚湘教授:“网络空间的表达自由及其限制”;腾讯研究院杨乐博士:“‘微商’视角下的网络平台民事责任研究”。
第五单元:“互联网时代司法制度的发展”,由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蒋新苗教授主持;五位专家发表主题演讲,分别是:中南大学法学院黄先雄副教授:“行政诉讼视角下司法与行政的互动及其影响”;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龙兴盛:“互联网时代微信犯罪的刑法规制”;中南大学法学院唐东楚教授:“网络舆情信任困境下的裁判文书改革”;三亚学院应用法学研究所王天林研究员:“论媒体审判之禁止”;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印波副教授:“QQ诈骗犯罪现状及其防治对策研究”。
研讨结束后,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肖迪明主持闭幕式,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教授作论坛总结发言。陈云良教授指出,刚刚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互联网的发展极大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互联网领域也亟待通过法律进行治理;本届论坛的召开应当说正当其时,旨在解决互联网法治的核心问题;与会专家畅所欲言,提出了富有见地的观点,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参考价值,相信一定能够有效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肖迪明主任对论坛承办方中南大学法学院表示衷心感谢!论坛在友好热烈的气氛中圆满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