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蒋建湘教授应邀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4-11-2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11月26日在京召开主题为“深化法院司法改革,推进严格公正司法”的全国部分法学院校校长(院长)座谈会。我院蒋建湘教授为应邀参会的20位专家之一,并在会上做了题为《把功夫用在庭上——保证庭审决定性作用的建议》的主题发言。
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严格司法,并强调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会上,蒋建湘教授指出庭审是法院审判的中心。通过庭审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是实现司法公正、提升法院公信力的关键。通过多次对司法机关的实地调研发现,庭审制度改革是法官以及法律职业者最为关注的改革内容,应当突出并保证庭审作用的发挥。
蒋建湘教授认为,庭审是法院审判的中心环节,却在实践中虚化严重,其原因有三。一是裁判文书的审批签发制、承办人负责制以及现行审委会制度导致的司法“行政化”,二是以庭前准备程序和证据规则空洞化、心证公开不足为表现的程序制度运行异化,三是主审法官、陪审员和当事人等各方主体的能力不足。针对以上三类问题,蒋建湘教授提出了真正让审理者裁判、完善以庭审为中心的程序制度、改进法官制度以及其他配配套制度。
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周强对出席座谈会的法学院校校长、院长和法学教育专家学者表示感谢,感谢专家学者们长期以来对人民法院工作、对人民司法事业的关心、支持。他指出,深化法院司法改革,推进严格公正司法,人民法院必须与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工作者携手合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智囊团作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法学实务研究和教育。实践之树长青,司法发展需要理论支撑,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繁荣离不开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