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瞿昊晖博士接受法制周报采访强调文化产业繁荣需强化著作权人利益
发布时间:2014-07-0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专家强调文化产业繁荣需强化著作权人利益
“今日头条”遭轮番起诉引争议
本报首席记者蒋格伟 实习记者 肖鹏
本月初,一则“今日头条”获得1亿美元融资的新闻,将其推至风口浪尖。
围绕着著作权被侵犯的争议,继《广州日报》《新京报》《长沙晚报》等媒体起诉“今日头条”后,6月24日,搜狐公司宣布对“今日头条”侵犯著作权等行为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
一个值得关注的事实是,“今日头条”用两年的时间,下载用户超过1.3亿,月活用户超过4000万。其“不做新闻生产者,只做新闻搬运工”的理念也为广大受众所知晓。但是“搬运工”这一概念,并不为传媒与法学界认可。
“‘今日头条’的‘搬运’行为实质上是一种全文转载或者是部分转载行为,已构成侵权。”中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教师瞿昊晖博士对本报记者说。
崛起 :融资1亿美金
官网显示,“今日头条”于2012年8月份上线,是一款基于数据挖掘的推荐引擎产品,是国内移动互联网领域成长最快的产品服务之一。
今年31岁的张一鸣是“今日头条”所属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的CEO兼创始人。2005年,他毕业于南开大学软件工程专业,自称中国垂直搜索和社交数据挖掘的探索者。曾先后参与创建酷讯、饭否和九九房等。2012年8月,张创建了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了APP应用软件“今日头条”。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今日头条”依靠链接传统媒体,根据用户兴趣爱好,定制并推送个性化阅读内容,从而吸引了大量用户。
关于内容运作模式,“今日头条”对外标榜称“不做新闻生产者,只做新闻搬运工”。
目前,“今日头条”下载用户超过1.3亿,月活用户超过4000万。6月3日,已获得1亿美元C轮融资,此轮融资估值5亿美元,其创始人张一鸣也借此跃入亿万身家企业家的行列。
起诉 :遭遇轮番官司“轰炸”
6月24日,搜狐公司宣布对“今日头条”侵犯著作权等行为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搜狐成为第一家向其“开炮”的网媒。
据搜狐公司介绍,“今日头条”的侵权模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直接抓取复制使用搜狐网、搜狐网手机版以及搜狐新闻客户端里的文章、图片,其展示方式为“转码”;第二种是更为隐蔽的“深度链接”形式,即采用App内置的浏览器框架嵌套显示第三方的新闻页面,同时,“今日头条”在页面上增加自己的推广内容、评论内容等。
事实上,6月以来,已有多家媒体指责“今日头条”侵犯版权并发起诉讼,包括《广州日报》《新京报》和《长沙晚报》等等,其中,《广州日报》已于6月18日与“今日头条”达成和解。
6月6日,《新京报》连发两篇文章表示质疑,其中标题为《“今日头条”为何成了“头条大盗”?》的文章中直截了当地说,“今日头条”靠链接传统媒体的内容起家,却从未为内容付过一分钱。“我的内容,为何成了你的头条?”
此外,6月20日,拥有长沙晚报报业集团及其旗下所有媒体数字版权的湖南星辰在线网络传播有限公司也对“今日头条”的侵权行为发表公开声明:要求“今日头条”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回应 :“欢迎媒体进行沟通”
针对搜狐提起的诉讼,“今日头条”随后发布了一份声明,称搜狐的起诉本质上是行业之争,并表示希望能实现良性竞争而非恶性竞争。
声明中称,“今日头条”此前与搜狐保持着友好的合作往来,后者不仅主动要求导流量,还主动为“今日头条”适配接口。“今日头条”对此有大量证据。
该声明还称,在此之前没有收到来自搜狐公司合作部门任何书面的停止合作的要求,更未收到其声称我方侵权的函件。此前,搜狐两次主动找“今日头条”商谈投资,沟通过程中曾提议将搜狐资讯业务并入“今日头条”,但被婉拒。
该声明认为此次被卷入诉讼的原因是由于“今日头条”的快速发展引发了某些竞争者的不满,其合作模式已完整对外公开,“欢迎任何媒体机构与我们做正常的沟通。如果以往我们与外界沟通不够,并非我们的本意,我们会做改进,并对此表示歉意。”
此前,张一鸣在受访时表示:“我们当然希望传统媒体发展得越繁荣越好。如果产生内容的传统媒体没了,我们也就没了。”
专家 :传统媒体可抱团维权
资深媒体人信海光表示,作为一个作者,对于版权维护举双手欢迎,但同时想问,法律规定网站转载媒体文章应该向原发媒体以及作者都付费,但十多年来,从来没有哪位作者收到过网站的转载稿费。
所以,业内也有观点认为,“今日头条”最大的对手不是纸媒,是门户。
“目前,网络内容转载分为两种形式:链接式转载和内容式转载。其中,链接式转载不视为侵权。”瞿昊晖介绍,在内容式转载当中,时事新闻的转载不视为侵权,而对非时事新闻的转载,如人物、重大事件的深度报道等,则视为侵权。
“而所谓的时事新闻,其界限很模糊。”瞿昊晖说。因此,国务院法制办《著作权法》修订草案中,将时事新闻修订成了事实新闻。
瞿昊晖认为,“今日头条”更多的是全文转载其他媒体的文章或者部分转载,已构成著作权侵权。
那么,传统媒体该如何维护自身的著作权权益?瞿昊晖说,如今的报纸等传统媒体应及时跟进信息的传播的同时,可结成集体管理机构,当出现著作权侵权问题时,能够抱团维权。
在瞿昊晖看来,要获取好的作品和信息必然要付出代价,如果不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文化产业是不可能繁荣起来的。通过市场的机制推行作品,法律的手段保护版权,如此,才能保护好著作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