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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建湘教授被任命为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发布时间:2013-05-1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教育部日前发布通知,成立2013-2017年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我院蒋建湘教授被任命为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由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担任;设副主任委员10人、秘书长1人、委员45人,由来自全国各大高校或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担任。

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育部组织任命并领导的学术性专家组织,接受教育部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主要任务包括:组织和开展法学本科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就高等学校的法学学科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和教学改革等工作向教育部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制订法学教育专业规范或教学质量标准;承担有关法学本科教学评估以及本科专业设置的咨询工作等。

相关连接: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7056/201304/1509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