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教授朱慈蕴受聘为我校兼职教授并做学术报告
发布时间:2012-11-0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11月7日,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清华大学教授朱慈蕴受聘为我校兼职教授。授聘仪式在法学院210会议室举行,校领导黄健柏、校办主任蒋建湘、人事处副处长许毅以及法学院党委书记马跃如、副院长陈云良、副院长刘继虎等出席仪式。常务副校长黄健柏向朱慈蕴教授颁发了兼职教授聘书。
朱慈蕴教授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民商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商法学、经济法学,曾获全国第二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长期从事法学教育工作并著有《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等。对于此次聘任,朱教授表示,中南大学法学院具有蓬勃的生命力和雄厚的师资队伍,是中国法学教育的生力军,并对中南大学法学院的发展寄予厚望。
随后,朱慈蕴教授为在场师生作了题为《类别股公司法修正的法理思考》的学术报告,阐述了类别股公司法修正的相关法理及著名案例。她围绕国际私募股权投资条款、强制随售权条款、优先权、一票否决权、回赎权等并对赌条款中普遍存在的法理问题进行讲解。报告结束后,朱慈蕴教授与法学院师生进行了多层次、多视角的研讨和交流。朱教授的讲座深入浅出、提纲挈领、切合实际,受到师生的热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