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蒋建湘教授领衔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12-02-2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中纪委预防腐败室和国家预防腐败局委托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防腐败与<行政程序法>立法研究》取得初步进展
2010年10月中南大学法学院接受中纪委预防腐败室和国家预防腐败局委托,牵头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立法草案,并以蒋建湘院长为负责人承担了以此为核心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防腐败与<行政程序法>立法研究》。
为顺利进行课题研究,确保立法质量,2011年9月至10月,课题组分四组(每组各配教授一名、副教授或讲师、博士生若干名),在各地州市纪委的大力配合下,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及其配套文件(《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湖南省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湖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情况为载体,以召开部门座谈会、发放相对人调查问卷、重点单位或领域重点访谈、实地考察政务中心等形式,对湖南省十四个地州市进行了全方位、宽领域的行政程序立法实证调研。
在调研过程中,调研组成员通过与实践部门(如人大、政协、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局、政府办、法制办、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信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监察综合室、党风廉政室、执法监察室、行政效能监察室等)面对面的交谈,既汲取了当下程序法制建设的优秀成果,又发现了程序执法实践中存在的若干问题,并在调研结束后形成了地区调研报告。调研中所发放的相对人调查问卷亦已全部回收完毕,并聘请中南大学社会学系专业人员进行了SPSS (Statistical Product and Service Solutions)数据分析,亦已形成数据分析报告。
根据调研初步成果,在充分酝酿立法思路、多次研讨立法提纲、全面吸收域内外优秀经验的基础上,课题组于2010年11月正式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专家建议稿起草工作。在过去两个月时间里,起草组工作人员在课题组负责人的领导下,在几近封闭式的工作状态下,目前已完成专家建议稿(草案),亟待召开专题理论研讨会对该草案进行全局性科学论证,开展草案细节修改完善工作;预计于2012年向中纪委预防腐败室和国家预防腐败局提交专家建议稿正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