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当提供哪些公共服务——服务型政府法制化研究课题组到省政府调研
发布时间:2011-11-2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5月21日,袁建尧省长助理主持召开了“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起草协调会,布置起草工作,《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起草工作全面展开。6月4日,我校前沿研究计划“服务型政府法制化研究”课题组负责人、《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立法研究理论组组长陈云良教授率金大宝博士等人赴省政府调研。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集省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处、省法制办经济立法处、省法制办依法行政指导处、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省民政厅办公室、省司法厅政策法规处、省建设厅城建处、省交通厅运输处、省交通厅法规处、省农业厅人事处、省文化厅办公室、省卫生厅办公室、省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处、省体育局政策法规宣传处、省扶贫办综合督查(人事)处、省邮政局、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法制监察处、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原省人事厅办公室、原省人事厅法规规划仲裁处等有关部门讨论《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中“公共服务”一章的相关内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姜春华主任主持会议,省法制办彭荣卫针对本章起草的基本宗旨以及基本要求做了重要讲话。陈云良教授针对《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立法研究课题的来源、意义以及需要向各个部门了解的问题发表了讲话。各个职能部门就《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中涉及到本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相关问题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并就有关专业问题、技术问题向在场专家请教。陈云良教授对与会人员的问题一一作答。
通过调研课题组掌握了大量的一手资料,了解到了公共服务中的大量现实问题,对“湖南省服务政府规定”的起草工作具有重要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