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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中礼教授在《法学杂志》发表论文《设区的市立法与民间规范:经验、理论及其解析——基于东中西部三省设区的市立法的比较分析》

发布时间:2019-11-2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彭中礼教授在《法学杂志》2019年11期发表论文《设区的市立法与民间规范:经验、理论及其解析——基于东中西部三省设区的市立法的比较分析》。文章指出,新修改的我国《立法法》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进行立法。实证研究表明,我国各设区的市已经启动了地方性立法;但立法内容在东部、中部和西部省份有所差异。从应然的层面来看,设区的市立法的"地方性"需要源于"法律作为地方性知识"理论;从实然层面来看,基于"地方性"要求,设区的市立法需要考虑制定保护本地资源的法律、诸多有特色的管理行为或者能够对特殊情况进行保护。整体上看,我国设区的市立法对于民间规范的态度比较淡漠,这需要从大陆法系传统、民间规范的特殊性和适用范围以及立法技术等方面进行反思。实践考察与理论反思表明,设区的市立法可以充分吸收、改造或者借鉴民间规范,以体现设区的市立法的"地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