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经济法论丛        知识产权研究院        中国文化法治网        联系我们   
学术成果
热点新闻
最新公告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学术成果 >> 正文

胡国梁博士研究生在《政治与法律》上发表《经济法逻辑:权力干预抑或法律治理辨——与陈婉玲教授商榷》一文

发布时间:2016-03-0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 胡国梁

【期刊】 《政治与法律2016年02期

【机构】 中南大学法学院

【摘要】 虽然在市场经济体制中要极力避免权力的过多干预,但这并不等于不要权力干预。在经济法学说中主张以法律治理取代权力干预的经济法范式混淆了法律治理和权力干预之间的关系,不当地强化了法律治理和权力干预的对立。国家干预经济关系是经济法调整对象的重要内容,权力干预当然受经济法的调整。经济法在某种程度上确是法律国家主义的表现,但这并不必然带来权力对市场的过度干预。权力干预并不等同于权力经济,更不对立于法治经济,由权力经济向法治经济的转变并非要抛弃权力干预。中国经济法对权力干预的调整更侧重的是对权力的控制。经济法的控权与行政法的控权存在较大差异。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研究”(项目编号:13&ZD03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转轨经济法:西方范式与中国现实之抉择”(项目编号:11BFX041)的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 争鸣园地 (2016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