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友苏教授来我院开展学术讲座
发布时间:2016-11-0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2016年11月7日上午九点半,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友苏教授在法学院210会议室举行了题为《上市公司反收购措施的合法边界与规制》讲座。讲座由中南大学法学院许中缘教授主持,王红霞副教授以及我院部分博士、硕士研究生聆听了此次讲座。
周教授以引起学界广泛关注的“万宝之争”这一热点事件揭开此次讲座序幕,引出了上市公司反收购这一主题。接着梳理了上市公司增设反收购章程条款概况,指出上市公司采取的反收购措施几乎都是通过章程并在其中增设反收购条款。随后从收购与反收购的内涵和价值角度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收购的正面价值大于负面价值,而反收购的负面价值则大于正面价值。
周教授分别从法律规范和法理精神两方面讨论了上市公司增设反收购章程条款的五种具体情形——“自行定义恶意收购”、“提高证券法第86条规定的举牌标准”、“提高更换董监高的标准”、“给予解职或离职的董监高高额补偿”、“授予董事会独立采取反收购措施的权力”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结合具体实践和国外的立法规定对条款设置的内在原因和现实影响进行了细致分析,指出反收购章程条款中的确存在着直接违法和不当限制股东权利、不当保护现任管理层利益等问题。周教授认为监管机构应当完善相关制度,并对作出鲜明的表态,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方面要结合证券法的修改对反收购有关原则做出相应的法律规定。
提问环节,周教授对同学们的提问做了详细的解答。周教授的讲座语言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展示了其深厚的科研积累和扎实的学术功底,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通讯员:邵海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