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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经典名著导读”第六讲顺利举办

发布时间:2014-06-1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2014年6月15日下午两点,法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经典名著导读”第六讲在中南大学法学院221室如期举行。讲座由法学院陈云良院长主持,支振锋研究员主讲,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敖双红教授、副院长毛俊响副教授、何炼红教授、唐东楚副教授、刘强副教授等全程聆听并做评议,法学院各个年级的本科生与研究生一百余人和湖南各高校及社会人士参加了此次研讨。

   支振锋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环球法律评论》副主编,北京大学政治学博士后研究人员,曾任北京大学中国与世界研究中心内部刊物《研究报告》(月刊)及《观察与交流》(半月刊)执行主编,英国华威大学(Warwick University)(2006年),荷兰乌特勒支大学(Utrect University)(2010年)访问学者,2010年入选中国法学创新网法学“新秀100”,精研法律哲学与政治哲学,尤精法律实证主义,译介包括哈特、昂格尔在内的海外法学名家著作多种,是具有全国影响的中青年法学专家。

   在这场讲座中,支振锋研究员以英国当代著名法学家H.L.A. 哈特所著之The Concept of Law(《法律的概念》)为范本,从经典名著的阅读意义、进路、问题意识的培育等方面入手,围绕着“与二手文献对话,与思想史对话,与问题对话”的不同层次,结合哈特的学术生平与人生抉择,深刻阐释了作为规则的法所具有的理论品性,以及作为文人的法学研究与作为经世致用之人的法学研究之不同进路,论证了作为实践智慧的法及法学研究应以问题为导向,一路旁征博引,逻辑严密,而又明心见性,给人以启迪。

   在陈云良院长主持下,互动环节中同学们显示出极大的兴趣,接二连三地抛出自己的问题,从作为规则的法律和作为原则的法律之不同、哈特法的概念产生的背景及与普通法之间的关系、学术与法律实务之间的区别于联系等不一而足。支振锋研究员一一做了精妙而周延的回答。在最后的总结环节中,支振锋研究员更进一步地指出,源自西方意义尤其是普通法语境中的法律概念在哈特那里呈现出不同于其历史脉络的清晰性,原因在于两大法系之间的融合,而我们更需要清醒地看到,中国面临建设法治国家的任务,对于法、法律与法学的客观而全面的认识是极有必要的。唯有汇通才能超越。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经典名著导读”是法学院举办的开放性的创新实验课程,旨在导引法学院暨社会科学领域尤其是本科阶段学生诵习经典名著,针对时代命题,培养问题意识,塑造现代文明治理思维。课程提倡对于经典原典的研读,启发学生经由贯时性之考察而助益共时性之思虑。自2014年起,经典名著导读将作为建制化的开放课程而成为中南大学法学院的名牌与品牌。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经典名著导读”将继往开来,传薪绛帐,为培养具有理想法律人气象的长远目标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