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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国际经济法学家沈四宝教授来校讲学

发布时间:2011-11-2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11 19 晚,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沈四宝教授在法学院 221 报告厅做了一场题为“国际商事仲裁的特征及其发展趋势”的精彩讲座。法学院党委书记马跃如教授主持讲座,法学院院长助理刘益灯教授等部分教师以及研究生、本科生近 200 人参加。

沈教授以其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在场的师生生动阐述了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概况及中国商事仲裁的特点。他指出,ADR(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作为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就业前景,然而我国对ADR还缺乏足够的重视。两大解决纠纷方式——诉讼与仲裁相比较,仲裁具有自愿性、保密性、执行力的普遍性及终局性等优点。对于仲裁的终局性特点,沈教授还引用了自己亲历的一个案例来说明:并非在所有的场合仲裁都具有终局性。接着,沈教授结合中国商事仲裁的理论和实践,总结了我国商事仲裁的四大特点:一、中国采用双轨制,对涉外仲裁和国内仲裁适用两种不同的规定;二、中国注重调解,调解和仲裁相结合;三、中国强调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在仲裁中的社会责任感;四、中国仲裁制度发展很不平衡。

在接下来的提问环节,同学们就有关商事仲裁的问题向沈教授请教,沈教授都一一给与了热情细致的回答。讲座最后,沈教授寄语同学们在搞好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要加强身体锻炼,大家对沈教授精彩讲座和亲切关怀报以热烈掌声。

 

附主讲人简介:

沈四宝,男,1946年9月出生,上海市人,著名国际经济法学家。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并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成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顾问,同时兼任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员,中央高级干部讲师团成员和中央法制讲座主讲人,国内外多家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如北京、上海、深圳仲裁委员会,谷物及饲料贸易协会(GAFTA),巴黎仲裁院仲裁员和韩国商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以及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ICSID)调解员,在仲裁领域兼备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著作有:《美国标准公司法》、《西方国家公司法概论》、《国际投资法》、《股份制企业的组建和运作》、《国际商法简编》、《中国涉外经济法》等,并在国内外杂志上发表近百篇中英文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