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共青团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8 作者: 来源:法学院 浏览次数: 分享
过去一学年,全校各级团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标高校共青团改革和从严治团各项要求,展现了新作为、彰显了新风貌、作出了新贡献。广大团员青年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成长成才的重要指示,树牢信念、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为学校双一流建设贡献了力量。为总结工作,强化引领,根据《中南大学共青团“五四评优”办法(试行)》(中大团字﹝2019﹞12号)有关规定,经校团委研究,决定表彰一批一学年来在我校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范围
(一)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全校各二级团组织均可以参加评选。
(二)先进团支部:智慧团建中注册,且在团支部对标定级4星级及以上、“三会两制一课”验收优秀的团支部可参加评选。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符合先进团支部标准,且在共青团重点工作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团支部可参加评选。
(四)优秀团员:凡智慧团建注册的共青团员可参加评选。
(五)优秀团干:凡智慧团建注册的担任团支部支委(含支委)以上职务的团干部,可以参加评选。
(六)优秀专职团干部:凡智慧团建注册的教职工中专职从事共青团工作的共青团干部可以参加评选。
(七)十佳大学生: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可以参加评选。
(八)十佳青年:未满40周岁的优秀青年教职工可以参加评选。
(九)创新创业优秀团队:二级团组织可以推荐本单位创新创业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团队参加评选。
(十)青年文明号:凡6人以上、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以青年为创建主体、建制保持稳定的工作集体可以申报。
(十一)青年岗位能手:未满35 周岁的在岗优秀青年教职工均可申报。
以上年龄条件为截至2021年5月4日。
二、评选办法
(一)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由各二级团组织在下达指标范围内依据评选条件进行评定,报校团委审查批准。先进团支部需提交本学年度支部手册复查。
(二)十佳大学生、十佳青年、优秀专职团干部、青年岗位能手、创新创业优秀团队、青年文明号由各二级团组织依据评选条件推荐,原则上每个单位每个奖项限推荐1名(个),由校团委组织校内评审,最后由校团委审议决定。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二级团组织在对各基层团支部工作考核的基础上从先进团支部中择优推报(限推1个),校团委将通过考核予以评定。
(四)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的评选根据《中南大学二级团组织工作考核办法》,采取服务对象打分、二级团组织答辩互评与校团委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二级团组织工作进行考核,综合评定。
三、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建设好:动员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团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做好青年思想政治工作;
2、组织基础好:团组织架构健全,制度完善,作风过硬,工作扎实,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具有较强的战斗力和号召力;
3、工作效果好:在组织建设、宣传工作、文化素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和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工作等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特色活动成绩显著,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青年反响好。
(二)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符合条件1,且满足条件2或3中任一项)
1、符合五四红旗团委的条件,近三年曾获校级及以上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或共青团系统省级以上集体荣誉称号;
2、在共青团工作重点领域,为学校共青团在全团创先争优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
3、有关工作经验或工作做法在全团产生较大影响。
(三)先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动员和带领支部团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团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2、组织基础好:团支部班子健全,职责分明,支委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群众基础较好;全学年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团支部工作手册》记录详尽、完好;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较好思想性和教育意义的团内活动;积极做好推优入党工作,程序严谨规范;按时交纳团费;推进“从严治团”,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无任何处分记录;智慧团建信息录入和日常管理及时、完整、规范;
3、工作效果好: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扎实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狠抓优良班风、学风建设,注重对学业和生活困难同学帮扶,措施得力,有实效;
4、五四红旗团支部在先进团支部的基础上产生,并要求在共青团重点工作领域做出突出成绩。
(四)优秀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道德品行优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注重个人品行,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参评学年度所有科目无补考、重修记录;综合素质较强,在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热心团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无无故缺席现象,在活动中表现积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自觉缴纳团费,主动协助团支委工作,认真完成团支部交给的任务;
4、遵规守纪自觉:自觉遵守团的章程,遵守校规校纪,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五)优秀团干部
1、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工作认真负责,工作能力较强,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工作业绩突出,切实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3、心系团员青年,热心服务团员青年,能够团结带领广大团员共同进步,在青年中有较高威信,群众基础较好;
4、担任团支部委员以上(含支委)职务。
(六)优秀专职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3、热爱团的岗位,勇于承担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号召力。
(七)十佳大学生
1、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在专业学习、科研创新、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有杰出表现,综合素质较高,在团员青年中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八)十佳青年
1、截止评优当年度5月4日未满40周岁;
2、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在科研创新、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医疗服务等某一方面有杰出表现,并积极参与团的活动,综合素质较高,在团员青年中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九)创新创业优秀团队
1、团队成员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无违法违纪现象;
2、具备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在科研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成就、取得重要成果,或在国家、省市、校内各项创新创业活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积极培育团员青年创新创业意识,带动团员青年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升团员青年的创新创业素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团队中共青团员人数需在3人以上,教师团队中40周岁以下人数应占团队总人数50%以上。
(九)青年文明号
1、人数一般在6 人以上,其中35 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以上,有一名不超过40 周岁的集体负责人担任号长;
2、集体成员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工作作风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积极响应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群众评价和社会信誉好;
3、集体成员敬业爱岗、技能过硬,在本职工作中体现出良好的专业素质、文明素养;团队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精神风貌好;
4、集体创建活动深入扎实,活动内涵丰富、青年参与广泛、集体氛围浓厚。创建活动在创新创效、优质服务、基层管理等方面创造了先进经验,为发现、培养、使用青年人才创造了良好环境;为传播社会正能量、建设行业文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5、集体共青团或青年工作的组织健全、工作活跃,为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6、集体在本行业(系统)、本地区同层级创建集体中有较强的示范性、代表性、影响力。
(十)青年岗位能手
1、截止评优当年度5月4日未满35周岁;
2、爱岗敬业: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良好,恪尽职守,敢于奉献;
3、技艺精湛: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知识,技能水平在本单位、本系统处于领先地位;
4、业绩突出:安全、优质、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
5、改革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某一方面拥有创新成果,取得突出育人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评选要求
(一)“五四”评优表彰是共青团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二级团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以此次评优为契机,加强对创先争优中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工作,带动团建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各二级团组织要严把评选标准,严格评选、审查程序,候选集体和个人提名须充分酝酿,坚持民主评议,层层选拔的原则,宁缺毋滥。要主动向所在学院党委汇报评优工作的情况,积极争取党组织对评优工作的指导与支持。申报集体和个人需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创新创业优秀团队、优秀专职团干、十佳大学生、十佳青年、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的除需填写申报表格外,需另附不超过1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四)申报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的单位需根据《中南大学二级团组织工作考核细则》相应部分依序总结并提供佐证材料。
五、注意事项
1.优秀个人相关奖项申请:申请人需填写相应奖项申请表(附件2),将文件命名于“姓名+申报项目”。例如,“张三+优秀团员”,发送至本班团支书汇总并上报至学院。
2.优秀组织相关奖项申请:申请组织需填写相应奖项申请表(附件2),将文件命名于“班级+申报项目”。例如,“1701班+先进团支部”,发送至本班团支书汇总并上报至学院。
3. 申报先进团支部和(或)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班级除申报表之外,还需准备相应的答辩材料,答辩时间暂定下周三(4月14日)下午(地点待定)。申报优秀个人相关奖项无须答辩。
4. 本次申请暂时无须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之后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另行通知,本次申报材料上交截止时间均为4月12日下午17:30前。
共青团中南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