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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元学堂”开创书院教育的新模式——许中缘院长在创办“启元学堂”上的致辞

发布时间:2022-05-03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学堂办学是我国教育中具有特色的一种形式。早期为私塾,后为书院,再为学堂。很多学者认为,中世纪大学开创了现代教育体系的先河。该观点存在合理与不合理之处。合理之处在于,就专业教育而言,中国大学的学问在于自身的“修”,而不在于技术的专。技术的“专”为“奇巧淫技”与社会的“商”为“不务正业”。工商是现代教育的核心元素,商是基础,工是内容。工商不济,中国近代高等教育自然落伍。但如将中国历史发展不足的问题归咎于高等教育,是中国教育不可承受的历史之重。就中国大学教育理念与内容而言,远早于西方。比如《论语》提出的“有教无类”,其实就是现代教育平等权的生动阐释,“因材施教”是教育的发展权准确描述。平等权与发展权,构成了现代高等教育体系最为核心的元素。中国古代大学教育的开放,也是西方所不能比的。在唐玄宗时期开展的书院制教育,同时期的西方教育还存在既矇昧又黑暗的中世纪。

习近平总书记说:“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高等教育是一个国家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今天我们来探讨高等教育的改革,就不能一味对西方高等教育模式进行膜拜,而应适当从中华传统教育中吸取养料。启元学堂的创建,就是吸取了传统书院教育中国元素。著名教育家、历史学家钱穆先生所言,“中国宋代的书院教育是以人物为中心,现代的大学教育是以课程为中心的。我们的书院精神是以各门课程来完成人物中心的,是以人物中心来传授各门课程的。”我们打造的启元学堂结合了课程与人物两个核心元素。启元学堂的课程是经过启元律师事务所与相关专业人员一起讨论,我们冀望以此来实现中国资本市场人才培养新模式,该种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其一,开放性。开放性是现代大学教育的本质。启元学堂的开放性表现为:一是师资的开放,启元学堂的教师并不限于启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只要对于证券资本市场具有丰厚的理论素养与实践操作经验的专家均可以过来讲学;二是授课对象的开放性,授课对象并不限于法学院学生,也并不限于中南大学的学生,也不限于岳麓山脚下大学的学生;三是课程的开放性。启元学堂的课程涉及资本市场的各个领域。

其二,专业性。启元学堂的初衷就是为培养高端的资本市场服务的人才,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贡献理论智识。

其三,实用性。一是课堂内容具有实用性。启元学堂的授课内容是是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理论,二是所学内容具有实用性。经过启元学堂系统学习的学员,就能得到启元律师事务所优先录用的机会。可以说,在启元学堂中,“知识就是财富”“知识就是力量”。

启元学堂的创立,是书院制教育的回归,也是启元律师事务所回报社会的方式。当前,我国正处在“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特定时期。促进共同富裕的手段是共享,目的是促进人民的共同发展,而高等教育的发展,确是实现人民共同发展的必然手段与最佳途径。启元学堂通过实现社会办学、知识传播、社会服务的有效结合,既为学院的发展注入了财富的力量,也为社会发展贡献了知识的力量,也为国家资本市场的发展贡献了智慧的力量。因此,可以说,启元学堂的创办与成功开展,于学院、学生、社会与国家的发展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情。因此,我要致敬启元人,致敬启元律师事务所袁爱平先生及其团队。启元学堂的创办是法学院发展的大事情,也使得我们进一步反思法学院如何利用社会力量办学。祝启元学堂顺利开展,祝袁爱平教授的启元学堂第一讲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