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4日晚,由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中南大学立法研究基地、长沙市人大常委会中南大学法学院立法联系点及中南大学企业法与竞争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企业破产法》修改建议专题研讨会在中南大学法学院举行。
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清望教授出席会议并致辞。
著名法学家、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漆多俊先生作为特邀嘉宾出席研讨会。
出席研讨会并发言的理论和实务专家主要有:中南大学企业法与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李国海教授,中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龚博副教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中南大学立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李沫副教授,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玉春律师,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林锋律师,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刘芷辰律师。来自中南大学法学院的30余名硕、博士研究生旁听了会议。研讨会由李国海教授主持。

杨清望教授在致辞中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并代表中南大学法学院对各位专家出席会议表示欢迎。他指出,《企业破产法》是我国民商法体系中的重要立法,时隔二十年大修,值得法律理论界和实务界人士高度重视。立法机关针对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研讨会是收集相关建议、意见的好形式,显示了举办方和与会各位专家对立法工作的积极参与。他特别感谢漆多俊教授出席研讨会,并介绍了漆教授在破产法研究中取得的突出成就。
漆多俊教授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就开始涉足破产法领域的研究,是我国改革开放后最早参与破产法研究的学者之一,其在1987年出版的《企业破产制度》是改革开放后国内第一部公开出版的破产法专著,在2006年《企业破产法》起草过程中,漆教授深度参与了研讨。在本次研讨会上,漆多俊教授作了近半个小时的发言,强调《企业破产法》的重要价值,回顾了我国前两部《企业破产法》制定、实施中的成功经验和不足。针对目前的修订草案文本,漆教授认为,部分章节框架结构设计还不尽合理,应当予以调整、优化,漆教授还对部分具体条款的不足一一予以分析,针对性地提出了修改完善建议。
李国海教授、龚博副教授、李沫副教授在发言中指出了目前修订草案个别条款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具体建议。
刘玉春律师、林锋律师和刘芷辰律师是所在律师事务所破产管理业务团队的带头人或核心成员,他们在发言中,结合自身多年从事破产管理工作的经验,针对修订草案的相关条款提出了修改完善建议。
本次研讨会经过三个小时的热烈讨论、交流,形成了六十余条针对《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的建议、意见。后续,举办方将汇总这些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提交给立法机关。
通讯员:陈思雨 一审:李沫 二审:舒梦逸 三审:刘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