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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申报辅修专业与辅修学士学位的选拔办法

发布时间:2018-03-3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培养适应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与竞争能力,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并公布申报辅修法学专业与辅修法学学士学位的选拔办法。

一、修读类型和培养模式

1.辅修法学专业学士学位是指校内非法学专业学生本科期间修读法学专业,完成法学专业辅修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达到授予辅修法学专业学士学位要求。

辅修专业是指校内非法学专业学生修读法学专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

2. 根据学校对修读辅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分制管理规定,辅修法学专业总学分不少于20学分,辅修法学专业学士学位总学分不少于50学分。辅修法学专业学士学位课程包括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和毕业设计(论文)。辅修法学专业课程由法学专业核心课和专业课组成。辅修法学专业和辅修法学专业学士学位修读时间应在主修专业的弹性学制修业年限内。

3. 法学院根据报名和录取情况,决定采取随法学专业班级上课,或单独开班的授课方式,单独开班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等课余时间。

二、报名条件

4.申请辅修法学专业与辅修法学专业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具备《中南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各项条件。

5.根据学校规定,2016、2017年级学生可报名辅修法学专业,辅修法学专业学士学位仅限2017级学生申报。

6.申请辅修法学专业与辅修法学专业学士学位的学生热爱法学,成绩优秀,原则上平均成绩为80分及以上或进入本专业年级排名前30%,且无不及格现象。在某些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可放宽成绩要求,但须无不及格现象。

7.申请辅修法学专业的学生品质优秀,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情况。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8.有意申请的学生,4月8日前到法学院208办公室本科教务秘书(余湛老师)处提交如下材料:(1)《中南大学辅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生报名申请表》(请在表上附本人的电话和QQ号);(2)成绩单(要求无不及格现象),可在校本部自助打印机上打印;(3)加权平均成绩和本专业年级排名的证明(要求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或者排名不低于30%),所在学院教务办盖章;(4)无违纪证明,要求所在学院学工办盖章(模板见附件);(5)加权平均成绩低于80分及或本专业年级排名超过30%,但某方面特别优秀的申报者,还需提供相关奖励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9.法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面试。法学院依照面试情况决定选拨结果,并在法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10.面试时间:4月9日下午三点。地点另行通知。

法学院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