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召开“课程思政建设研究项目”专题研讨交流会
发布时间:2021-06-1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深入推进“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6月16日下午3:00,法学院在文法楼210召开了“课程思政建设研究项目”专题研讨交流会。本科生院教学督导谭希培教授、法学院院长许中缘、法学院副院长杨清望、诉讼法学研究所所长唐东楚、法理学研究所所长金大宝、教师代表梁小尹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法学院副院长彭中礼主持。
会议伊始,彭中礼副院长首先表示学院高度重视教师课程思政意识和思政能力的培养,肯定了法学院近年来在开展本科生、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上的努力。他指出,要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并邀请各与会教授就各自的研究领域分享其课程思政的经验。
首先,金大宝所长就其对《中国法制史专题》课程思政建设的研究作了汇报。他认为可以通过法制史教学强化“四个自信”。法制史专题课程作为法学和史学的交叉学科,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它能为强化“四个自信”提供恰当的素材,另外,法律硕士的多学科背景也为法制史专题课程强化“四个自信”创造了条件。
许中缘院长从四个维度对民法学课程思政进行展开。他认为立德树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核心所在,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本质要求,这是课程思政所应坚持的基本遵循,也是目的。通过民法学课程思政所实现的图景应是个体自由、家庭和谐、社会进步和国家富强。
唐东楚所长以诉讼法所的《中外司法制度比较》课程为例,对课程思政建设的情况作了汇报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表示,要在课程思政式的比较中坚定司法自信。他还指出,我们讲“课程思政”,而不是“思政课程”,要以“盐溶于水”的方式讲出“思政味”,讲好中国故事,坚定司法自信。
梁小尹老师将国际经济法学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结合起来进行理论创新,并以国际贸易法为例,展示了如何在课堂中渗透思政教育。
此外,杨清望副院长团队也分享了其在法理学专题课程中进行课程思政的经验。他坚持充实法理学教学内容中的“课程思政”、坚持充实法理学教学设计方案中的“课程思政”,坚持促进实践教学中的“课程思政”。
学校教学督导谭希培教授做总结发言,他首先表示,课程思政“思”在第一位,要从价值观的角度去认识课程思政,课程思政本质上是一种理念,不可将其当做一种方法和手段。他还指出,课程思政有三个阶段:分别是第一阶段课程加思政,第二阶段课程含思政,第三阶段课程融思政。课程思政要做到精准对接,专业联系思政,相互融合,不能生搬硬套,课程思政不是混合,而是融合。而思政理论课程应当注重思政联系专业,加强思政教师的思政意识教育,提出所有课程都应当有意识无意识地上升到价值观方法论上,要有哲学的高度,历史的深度及多学科的广度。
相信在法学院所有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法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将取得更大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