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公告

法学院2024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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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管理规定》(中大教字〔2024〕79号)、《中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大教字〔2017〕4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中大党学字〔2017〕4号)、《关于做好2024级本科学生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就2024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的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许中缘、李华东

副组长:彭中礼、刘勇、何炼红、杨清望

成员:吕浩、李儒荣

二、优秀本科生转专业

(一)转出申请条件与程序

1、符合《中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管理规定》(中大教字〔2024〕79号)文件(附件1)要求条件的学生需于9月10日17:00前,将填写完整的《中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法学院208办公室。因特殊原因申请转专业的港澳台侨学生、国际学生、新疆西藏籍民族学生和退役复学学生,需先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完成资格审核。

2、9月14日前学院组织推荐,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专业人数的10%,法学专业可转出14人。

3、学生本人应于9月16日16:00前,将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的《中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至转入学院教务办。

(二)转入申请条件与安排

学院接收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年级人数的10%,法学专业可接收14人。拟转专业学生于9月16日下午16:00前将《中南大学优秀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二办自助打印机打印)及其它获奖材料送到文法楼208办公室。学院暂定于9月18日组织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由学院确认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同时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

(三)考核具体安排

1、时间:9月18日下午15:00开始

2、地点:文法楼

3、考核方法:

(1)资格审核:9月17日前学院组织专家对拟转专业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的学生将取消申请资格。

(2)面试:内容为法学专业基础测试(分值占70%)和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分值占30%),根据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拟接收的学生名单。

三、相关限制原则

1、文科类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入理工、医学类专业。

2、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3、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非外国语言类专业。

4、四年制、五年制学生不得申请转入临床医学八年制和口腔医学“5+3”专业。

5、招生时国家或学校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的学生(具体名单详见教务管理群文件共享),不具备转专业资格。

6、卓越拔尖计划项目学生不参与此次转专业,其退出实验班按《中南大学2024级卓越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验班报名选拔通知》相关规定办理。

7、学生转专业确定后,原则上不得转回原专业。

四、工作要求

1、各负责人需严格执行学校政策及本通知要求,从严把控审查、考核环节及人数限制。对违规造假行为,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教学事故进行认定与处理。

2、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吕老师,88660217,法学院208办公室


法学院

2025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