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与竞争能力,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与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25〕124 号)和《关于开展2026年辅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定法学院辅修法学专业与辅修法学学士学位的选拔办法。
一、修读类型和培养模式
1.根据学校对修读辅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分制管理规定,辅修法学专业总学分不少于20学分,辅修法学专业学士学位总学分不少于50学分。辅修法学专业学士学位课程包括人文社科类课程、专业课程、专业拓展高阶课程和毕业设计(论文)。辅修法学专业课程由人文社科类课程、专业课程和专业拓展高阶课程组成。辅修法学专业和辅修法学专业学士学位修读时间应在主修专业的弹性学制修业年限内。
2.法学院辅修法学专业/辅修法学专业学士学位均采取随主修专业班级上课方式,且课程考核方式与主修专业班级学生同等对待。
3.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后,颁发中南大学辅修专业证书,否则只予发放辅修专业成绩单。
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9〕20号)文件规定,辅修学士学位须与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同步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报湖南省教育厅统一备案。在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已经颁发后提出的辅修学士学位授予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二、报名条件
1.申请辅修法学专业与辅修法学专业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具备《中南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与 辅修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中大教字〔2025〕124 号)规定的各项条件。
2.根据学校规定,2024、2025级可报名辅修专业,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仅限 2025级申报。
3.申请辅修法学专业与辅修法学专业学士学位的学生应热爱法学,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情况,原则上加权平均成绩为80分及以上或进入本专业年级排名前30%,且无不及格科目。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有意申请的学生,请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并于6月2日上午12:00前到法学院208办公室报送如下材料:(1)《中南大学辅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学生报名申请表》,本人签名,主修学院需要签署意见;(2)成绩单(要求无不及格现象)和本专业年级排名的证明(要求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或者排名不低于30%),可在中南大学可信电子凭证服务平台下载打印;(3)加权平均成绩低于80分及或本专业年级排名超过30%,但某方面特别优秀的申报者,还需提供相关奖励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录取与选拔
法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于6月3日。法学院依照面试情况决定选拔结果,并在法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法学院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