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一场离婚纠纷模拟审判的全景实录
发布时间:2026-06-23
浏览次数:

英国法学家爱德华·柯克爵士曾言:“法律是一门艺术,需要长时间的学习和真真正正的实践方能认识它。”为了了解并体验民事诉讼的审理过程,由法学院T2401班全体同学精心筹备的民事诉讼法学课内模拟法庭正式拉开帷幕。

我们组的模拟审判以“陈志显诉余华(化名)离婚纠纷案”为蓝本,案情错综复杂并非简单的感情破裂,而涉及欺诈性抚养、婚内重大过错及案外人权益等多重法律争议。在庭审现场原告方诉讼代理人胡欣雨言辞恳切,以三份亲子鉴定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第四胎出生病历等证据痛陈被告余华(史长燕饰)对原告陈志显(杨景皓饰)长达十余年的欺瞒行为及爆竹报复恶行对当事人及其父亲造成的毁灭性精神创伤。被告方诉讼代理人杨天锐则在承认过错的基础上,其从农村实际消费水平、家务劳动价值扣减及比例原则等角度,辩称抚养费返还金额与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远远超过必要限度,并恳请法庭在财产分割中平衡“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三项原则。

▲上图为法庭辩论环节原告诉讼代理人发表意见

在法庭辩论环节,当审判员询问被告与证人吴三峰的关系时,被告突然低下头,肩膀剧烈颤抖,眼泪砸在被告席的桌面上声音哽咽。轮到原告回答时,原告竟脱口而出家乡的方言,带着浓重的乡音和急促的语气,“……我真的不知道回家怎么面对那三个小娃娃,她骗了我十几年”说得像邻里间的哭诉,而非法庭上的陈述。这些没有规定在剧本里的瞬间,让旁听席的同学真切地看到了婚姻破裂后当事人的狼狈与委屈、难堪与愤懑。

▲上图为模拟审判审判人员及书记员

为了模拟真实庭审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我们特意设计了证人吴三峰在退庭时突然挣脱控制,冲向原告席意图推翻原告。法警易靖程立即跨步上前扣住其手腕,审判长当即敲槌训诫,并宣布司法拘留决定,整个过程不到30秒。事后复盘时,唐老师提到“法警押送时差点绊倒”,这句看似调侃的话,恰恰暴露了模拟审判服装适配的问题,也让所有人意识到,真实的家事庭审从来不是优雅的辩论赛,当事人的情绪失控、突发状况都是常态,而程序的刚性正是为了兜住这些“失控”,让正义不因混乱而缺席。

▲上图为唐东楚老师点评本次模拟法庭

庭审结束后,唐东楚老师进行了点评。唐老师首先强调了法庭用语的严谨性与职业化。他指出,在原被告诉讼代理人进行法庭辩论时,应当使用“我方”或“我方当事人”等称谓,而非直接以“原告”“被告”自称。这看似微小的语言差异,展现了律师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的立场。对庭审中出现的突发情况,他坦言,真实的法庭诉讼特别是婚姻家庭案件中,当事人往往难以保持模拟法庭中的情绪稳定,部分当事人甚至会出现攻击性行为,这是人性在极端情境下的自然流露。而法庭程序的价值,就是其独特的“仪式感”起到了化解当事人情绪的作用。最后,针对同学们关于人民陪审员着装的疑问,唐老师根据实务经验和法理给出了解答。他指出,人民陪审员的核心价值在于以其丰富的生活经验或专业知识对案件事实做出判断,因此人民陪审员无需穿着法官袍,只需着装正式得体即可。

这份庭审呈现的背后,是两周里反复拉扯的筹备过程。最初改编剧本时,负责原告代理词的同学坚持要加入大段情感控诉,认为离婚案就是要让观众共情,就是要足够“drama”,但也有同学认为过度煽情会模糊法律争议的焦点,反而让庭审显得不专业。最后经过多重修改才达成共识,将情感控诉换到当事人发言环节进而保证双方诉讼代理人发言的专业性。这些筹备中的冲突与协商,没有让进度停滞,反而让我们一点点剥离了对模拟审判的想象,触摸到真实司法实践的肌理。

本次模拟法庭让民事诉讼法的法条和知识化作了可触摸、可感知的鲜活体验。它让我们明白,唯有将理论知识与司法实践相结合才能真正体悟法律的艺术,只有将法律外化为与他人的交流辩论才能真正运用和体悟法律。我们将带着此次实践的收获,在未来的学习中兼顾理论与实务,维护法律尊严,守护公平正义。

通讯员:易靖程

一审:唐东楚

二审:吕浩

三审:彭中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