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法学院《民事诉讼法学》课内民事一审模拟法庭汇演在文法楼221教室顺利举行。经过多日准备,第二组以周某栋诉某江东农行储蓄合同纠纷案为蓝本,完整复刻了民事一审全套程序,从庭前文书撰写、举证责任梳理,到法庭调查、当庭辩论、最后陈述,一个环节不落。
不大的教室里,扮演法官的同学穿上了法袍,扮演双方代理人的同学穿上了西装,扮演法警的同学穿上了制服、站得笔直——没有人提前商量,却都在同一秒变得郑重起来。

(图1 被告方和法警)
庭审结束后,唐老师首先对这次的剧本选择给予了肯定。选取的案件蓝本在当时具有前沿性,折射着银行社会角色的转变与时代的变迁。
针对法官引导,法官扮演者从开庭准备到法庭调查以及最后的调解与判决,始终保持中立严谨的审判姿态,有序引导各方参与庭审,充分展现了司法庭审的专业性与仪式感。

(图2 合议庭成员)
从排练到汇演,唐老师对其中存在的错误和不足逐一指正,并借此作了一些知识性拓展,让同学们收获颇丰。
针对审判座位问题,在排练中我们将原告座位安排在远离门口的位置,将被告座位安排在靠近门口的位置。唐老师及时指出了错误,实际上,原告或者被告的座位并不是固定在审判台的左边或者右边。准确的安排是,原告的座位应靠近门口,而被告的座位应远离门口,这是出于对文化传统的考虑,要将被告“逼到墙角”。
在语言表述上,庭审中,扮演代理律师的同学开口称“原告”,唐老师当即纠正:代理律师在法庭上应当称“我方当事人”。你是在为“我方”这个立场据理力争,自然就有了归属感。
针对法庭辩论,唐老师对于双方代理律师扮演者的发言给予了肯定:当庭口头陈述事实、发表辩论意见,是法庭向在场所有人传递公正立场最直接的方式,让当事人与旁听者切实感知法律的庄重。

(图3 被告方代理律师发言)
在程序的情绪功能上,唐老师提到标准化的庭审流程拥有一种“情绪冷却”功能,一套秩序井然、充满仪式感的庭审流程,能够划定清晰的沟通边界,用固定中立的程序隔绝尖锐对立,逐步引导各方回归理性对话。而第一组剧本的“法庭失控”恰恰忽略了这点。
在仪式的深层意义上,唐老师最后作出总结:“课本只给你搭一个诉讼制度的框架。但支撑司法公信力的那些庭审礼仪、流程仪式,很少会白纸黑字写进教材。”搞懂这套模拟法庭,就是搞懂了社会如何把冲突变成对话、把愤怒变成判决。
本次储蓄合同纠纷模拟庭审,既全面检验了民事诉讼理论学习成果,也补齐了平日书本学习难以触及的实务知识盲区。正如老师所言,唯有躬身实践,亲手走完完整庭审流程,方能读懂法庭仪式从来不是无谓的“走过场”,而是法治落地、平息民间纠纷的核心载体。
通讯员(撰稿):李欣逸
一审:唐东楚
二审:吕浩
三审:彭中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