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不断试错”的刑事附带民事模拟法庭实习
发布时间:2021-03-3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2021年3月12日至25日,法学院2020级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唐东楚、樊长春两位老师的联合指导下,进行了为期两周的刑事附带民事模拟法庭实习,25日上午8:30在文法楼221进行总结汇演。
本次模拟法庭实习全班共分为三组,共同对一个因“脱鞋被打”引发的命案进行刑事附带民事模拟审判,通过开庭审理对比各组在处理实体、程序与细节等方面的差距,立足差距谋取进步。
图一 第一组模拟法庭庭审现场
图二 第二组模拟法庭庭审现场
图三 第三组模拟法庭庭审现场
3月25日下午16:30模拟法庭总结汇演圆满结束。本次模拟法庭实习,从角色配置到案情梳理,从程序分析到实体判决,各组成员集思广益、攻坚克难,均交出了令人欣慰的答卷,其中第三组的表现较为出色。刑事部分法庭辩论阶段,公诉方与辩护人围绕争议焦点针锋相对、据理力争,上演了一场亮点频出的“唇枪舌战”,公诉人提出“偶然因果关系不应被排除在刑法因果关系之外”的观点受到两位老师的赞赏;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法庭辩论阶段,原告发表意见时突然情绪激动并失声痛哭,将一个父亲痛失儿子悲痛的心情刻画得入木三分,让人忍俊不禁的同时又仿佛置身于真实的庭审现场。
虽然各组的模拟法庭实习取得了预期效果,但是仍然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樊长春老师在点评时指出两个最明显的错误:法庭调查阶段,辩护人对被告人发问不能称为“讯问”,并且公诉人、审判长均有权对被告人进行发问;质证阶段,辩护人对公诉人提出的证据有异议不能申请证人出庭。唐东楚老师指出各组在细节上的不足:辩护人在质证阶段多次错误提到“不予支持”属于用词不规范;庭审现场有些辩护人身穿便装,没有仪式感;审判长应当在宣读判决主文时要求“全体起立”等。
图四 樊长春老师(左)、唐东楚老师(右)现场点评
最后,唐东楚老师勉励同学们,“程序正义是看得见的正义,这种正义直观的体现在庭审程序和各种细节当中。本次模拟法庭实习虽然结束,但是‘不断试错’的精神要永远保持,唯有通过反复练习来“找错”并“纠错”,才能确保程序正确、维护程序正义。”同学们备受鼓舞,并向两位老师为期两周的尽心指导表示衷心感谢。
图五 樊长春老师、唐东楚老师与同学们合影留念
撰稿人:张飞 覃鑫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