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法学会民营经济法治研究会成立筹备会暨民营企业权利保障座谈会在中南大学法学院举行
发布时间:2018-11-2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11月22日,由湖南省法学会主办、中南大学法学院承办的湖南省法学会民营经济法治研究会成立筹备会暨民营企业权利保障座谈会在中南大学法学院隆重举行,来自湖南省各高校、科研院所、实务部门等单位的二十余名专家学者和民营企业代表对研究会成立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广泛研讨。会议还结合具体案例对“民营企业权利保障”展开座谈。
中南大学法学院陈云良院长在发言中指出,习总书记日前在民营经济座谈会上提出的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六个方面的政策举措对释放民营企业活力、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将和邓小平“南巡讲话”一样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转折点。湖南省法学会成立民营经济法治研究会正是对讲话精神的积极回应,是依法促进湖南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陈忠,湖南省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会长、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肖冬梅,湖南省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李德文,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案例办主任童飞霜,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欧福永,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肖海军,湖南省社会法研究会会长余卫明等专家也一致认为民营经济法研究会的成立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正当其时,适时必要,应加快筹备步伐。湖南省法学会办公室主任夏鸽翔就湖南民营经济法治研究会筹备成立的有关事项做了具体安排。
第二阶段,在陈云良院长主持下,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民营企业权利保障”进行了座谈。座谈会上各专家紧密结合习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发表了对民营企业权利保障的观点和体会。陈云良认为习总书记的讲话是春风,是及时雨,为中国经济继续强劲增长找到了新引擎、新支点。
会上,湖南九龙经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肖正滔作为民营企业代表,以其正在经历的破产重整案为例讲述了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诸多困局。
湖南省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李德文指出,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九龙集团资大于债,选择重整是因资产流动性受阻,一旦通过破产清算把资产变现将损失惨重,造成多方利益受损。他主张对九龙集团加快重整,如此方能使各方利益最大化。
湖南大学法学院肖海军教授认为,该集团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民营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应从法律角度明确金融机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责任和义务,金融监管部门应拿出具体的考核评价方案。
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湖南省立法研究会副会长张早平表示,“湖南九龙集团司法重整案”是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达治环境的通知》精神的典型案例,在湖南十分具有代表性。相关部门如能帮助企业重整成功,将对优化湖南营商环境、提振企业家信心、防范和化解风险产生巨大意义。
湘潭大学法学院肖冬梅院长提出,湖南民营经济法治研究会成立后,应积极与企业的需求相结合,深入调研和帮助协调企业遇到的困难,只有直面企业困难,才能使研究会的设立目的落在实处。
最后,中南大学法学院陈云良院长做会议总结。他认为,相关部门应当坚决落实习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积极维护涉案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九龙集团资产明显大于债务,重整管理人应当积极履责,实现重整成功。努力实现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而不能简单粗暴的“一破了之”,以破产清算方式将有望起死回生的企业推向灭亡。
(撰稿:万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