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成功举办“法律人工智能”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8-05-2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2018年5月22日,中南大学法学院举办了“法律人工智能”研讨会。本次会议由陈云良院长主持,中南大学信息学院院长邹北骥、副教授李芳芳,湖南真泽律师事务所主任、法狗狗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龙雄彪,法狗狗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庞雨秾,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任科员夏凌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梁驭骁,岳麓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罗开颜,岳麓区人民法院技术员蒋振宁,法学院何炼红教授、彭中礼教授、刘强教授、黎娟讲师和金亚丽博士生共同参加会议。会议主要围绕目前我国法律人工智能的现状、技术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更好地推进法律人工智能的研究进行了深入探讨。
首先,陈云良院长介绍了我院在法律人工智能领域取得的科研成果及研究现状。陈云良教授早在2001年就提出了“模糊法学”理论,研究法律人工智能问题。近两年,我院何炼红教授、彭中礼教授获得了人工智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发表了多篇学术论文,在知识产权和司法大数据领域取得了初步成果,为我院法律人工智能研究奠定了基础。
信息学院邹北骥院长指出,2018年4月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该计划为了进一步提升高校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服务国家需求的能力而制定。邹院长强调,人工智能应当与其它学科有机结合,从学科建设的角度促进科研发展。在此背景下,法学院第一时间与信息学院取得了联系,充分显示了法学院对国家政策的积极响应以及对人工智能的重视。邹院长主要从文本分析和知识表达两个方面提出了法律人工智能的研究重点,为下一步研究指明了方向。
信息学院副教授李芳芳强调,自然语言处理应该是法律人工智能目前需要研究的重点,进行专业领域的术语识别,通过数据的积累,让机器学习的算法去训练智能系统。
法狗狗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龙雄彪指出,法律人工智能系统的开发应当满足用户的需求。针对法律问题咨询系统而言,用户的需求不只是问问题,而是要解决问题。目前,由于数据的不精准和法律文书的非结构化,很难实现文书的结构化,因此,应当对数据进行进一步“清洗”,并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来提炼数据。
法狗狗科技有限公技术总监庞雨秾指出,目前案例智能化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案例文书的信息不完全,二是结构化分析的难度大,三是新类型的问题层出不穷。之后,介绍了智能咨询的三段论,即概念普及、知识图谱、交互与分析。他从技术的角度分析了法律人工智能目前面临的问题和将来研究的重点。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夏凌宏指出,法律人工智能的发展需要沉下心来做研究。法律人工智能的研究应当立足于如何减少法官的事务性工作,让法官有更多的精力审理案件,从而提高审判效率。目前,根据法律人工智能领域分布的资源格局,高校与企业可以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形成优势互补、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这对高校和企业来说都是可行的。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梁驭骁强调,“智慧检务”的核心是“智慧公诉”,目前在做的是根据刑事证据规则指引建立一个规则体系来校验证据,从而辅助司法人员判断。但由于文本识别技术达不到预期水平,因此,证据校验只是形式校验。梁处长指出,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司法人员与技术人员的鸿沟难以跨越、全国与地方的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总之,“智慧检务”的建设需要很长一段路要走,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岳麓区人民法院罗开颜指出,针对目前“案多人少”的矛盾,法官确实需要好的司法智能系统来辅助法官提高审判效率,但是目前开发的系统并不能满足法官的需求。另外,智能系统的开发应当自上而下,统一数据信息标准,便于各级法院之间的数据沟通和交换。
岳麓区人民法院蒋振宁指出,电子卷宗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法官的工作量、减少平均办案的时间,提高法官和书记员的工作效率。但目前电子卷宗只是完成了电子扫描的工作,扫描之后如何命名、编目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解决。
我院刘强教授从自己的专业角度提出了人工智能是否能够设定作品相似度的标准来帮助法官进行比对和判断。黎娟老师也提出了法律人工智能怎样做才能将司法人员的需求与技术相匹配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大家展开了专业且激烈的讨论。
最后,陈云良院长对研讨会做了总结性发言。他指出,首先,这次研讨会使大家受益良多,让高校的研究人员充分且深入了解到实务部门的需求和法律人工智能行业研发动态;其次,应当加强“产学研”结合,高校、司法实务部门和研发企业应当相互沟通,实现优势互补;最后,进一步推动法学和人工智能的学科交叉,发挥各方优势,促进学科建设,为我院成立国内领先的法律人工智能研究基地奠定基础。
(撰稿:金亚丽;审校:陈云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