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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学院喻术红教授做客法学院作“劳动者私生活不受打扰的权利”学术讲座

发布时间:2018-01-0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2017年12月27日晚,武汉大学法学院喻术红教授受邀在法学院210会议室,以“劳动者私生活不受打扰的权利”为主题开展了讲座。本次讲座由我院周刚志教授主持,余卫明教授、唐东楚教授、刘冬梅副教授、杨清望副教授出席讲座,各年级博士生、硕士生到场聆听,并参与讨论。

喻术红教授以阿里巴巴诉丁佶生案、办公场所及非办公场所安装监控、要求员工24小时在线等现象出发,认为对劳动者私生活权利问题的讨论主要缘于监控,并指出因私生活不检点被解雇、即时聊天工具监控、24小时在线要求及休息休假(包括病假)等问题。接下来,喻术红教授对“私生活”的界定进行了分析。“私生活”源于18世纪的法国,路易十四将“私生活”与“公共生活”进行区别。1970年,《法国民法典》第九条第一项规定“任何人都享有其私生活受到尊重的权利。”该项规定对“私生活”作出明确法律规定,但是未对其权利内容进行界定。在法国司法实践中,法官对“私生活”的范围做了界定,即包涵个人私生活的一切相关的信息,尤其是性生活、感情生活、家庭生活(包括私人照片)、经济状况、私人记忆、健康状况(主要体现在请病假时员工可以拒绝交代具体病情、医疗工作者对病人病情信息的保护义务)、政治或宗教信仰这几方面。法国最高法院还从具体案件中总结了雇员个人生活不受干预的原则。此外,喻术红教授还通过社会特征的对比,分析了东西方对“privacy”的不同解释,认为“私生活”包涵私人时间、私人空间、私人事务/生活,与“隐私”有联系但有区别,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在此前提下,喻术红教授分析了劳动与私生活的界定问题,并提出了现代信息技术发展下,工作场所与住所、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的界限模糊问题,及由此引发的具体案件中的工伤界定争议。之后,喻术红教授从工作地点与个人住所的边界、工作时间与休闲时间的模糊、工作场所监控问题、员工个人信息采集与处理问题、言论自由问题及员工个人生活“不检点”能否作为解除劳动关系的依据问题,概括了实践中雇主打扰员工私生活的方式,即常常以工作需要的名义安排加班;布置休假中的员工完成某一或某些任务,不加商量不付额外报酬;要求员工24小时在线不得关机;以安全管理为名,在工作场所设置监控设施,监控员工所有举动等。最后,喻术红教授从民事责任、刑事责任探讨了劳动者私生活权利保护的途径,并提出了劳动法在人工智能、监控安装等方面的缺位与改进问题。

在讨论环节,唐东楚教授、余卫明教授、刘冬梅副教授等对人工智能代替人工后,既有劳动关系变化甚至消失对现有劳动法的挑战、公司电脑数据里员工个人数据的保护、远程工作及一些特殊工作岗位如高校老师的工作特点带来的工伤认定争议等新问题进行了探讨。

在提问环节,针对各年级博士生和硕士生在“劳动者私生活不受打扰权利”的权利定性、民法总则对于劳动法是否可具兜底使用意义等问题,喻术红教授一一作出回应。同学们表示喻教授的讲座主题新颖、观点明确,深入人心,引人深思。

周刚志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发言。周刚志教授先从概念分析入手,从比较法的角度对各国的“隐私”、“隐私权”和“私生活”作了深入剖析,然后切入到中国的规范中,最后回到法理分析,认为喻术红教授的讲座精彩地向我们展示了法学研究的经典思维方式,提出的新形势下劳动法的新问题值得大家学习与关注。

本次讲座圆满结束,大家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对喻术红教授表示了感谢!

(撰稿:郭俊瑶;摄影:罗震;审校:刘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