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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麓法学系列论坛”成功举行

发布时间:2015-12-2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在中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的领导下,中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成功举办了“云麓法学系列论坛”。“云麓法学系列论坛”的主体分别为法学硕士1501班、1502班与1503班。法学硕士1501班举办了“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法律责任探究”的学术论坛,1502班邀请了周刚志教授作了“谁是宪法的守护者以及部门宪法学基本问题研究”的讲座,1503班邀请了杨清望副教授就读书经验与学生们进行了交流。

   2015年12月22日,法学硕士1501班在文法楼402举办了有关“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法律责任探究”的论坛,论坛邀请了余卫明、易玲以及李国海三位老师担任点评嘉宾,王靖茹同学主持人。会议分为三个环节。第一环节分别由民商法代表学生、知识产权法代表学生以及经济法代表学生分别对此次论坛的主题进行汇报发言,其中民商法代表学生向梦颖同学就“网络交易平台的侵权责任”、汤雨霏同学就“网络交易平台侵权责任的认定”、徐丽娟同学就“电商平台过错责任的推定方式”进行了发言。知识产权法方向的学生周妍蕾就“电商经营者专利侵权行为主观状态的认定”、顾翠芳同学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网络商标侵权责任研究”以及麻欣张乐同学就“网络交易平台专利侵权责任大小问题探究”进行了讨论。经济法代表学生陈佳苗同学就“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责任研究”,潘人玮同学就“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责任归责原则兼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了演讲。第二个环节是自由讨论环节,席间多名同学踊跃发言提问,一度将论坛会议推向高潮。最后一个环节是老师点评。易玲老师就知识产权发言的三名同学所作汇报进行点评,分别对其发言内容不足之处进行补充。余卫明老师就会议选题的前期准备以及汇报内容表现形式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同日,1502班同学在法学院409室邀请周刚志教授就 “谁是宪法的守护者以及部门宪法学基本问题研究”进行了讲座。周刚志教授在讲座中提出,谁是宪法的守护者有不同的观点。凯尔森主张的是宪法法院,施密特主张的是总统,中国宪法主张的是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规范宪法学学者主张的是未来的宪法法院,政治宪法学学者主张的是中共中央,宪法司法化论者则主张人民法院是宪法的守护者。然后周老师向同学们讲述了何谓法释义学(或法教义学)与部门宪法。周刚志教授就宪法教义学与部门宪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然后就部门宪法释义学的现实功能提出自己看法。会后,同学们就相关问题与周刚志教授进行了交流。

   法学硕士1503班在2015年12月23日下午法学院402教室举办了云麓法学论坛之师生读书经历交流会。本次读书交流会邀请了杨清望副教授。杨清望老师分享了三点读书经验:第一点经验是尽量多读书,善于通过阅读去发现知识。读书是不断积累的过程,因此要保证一定的阅读量。第二点经验是读书尽量做到“广”和“慢”。所谓的“广”是不要过度局限在自己的二级学科,在对二级学科融会贯通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扩展阅读。“慢”指的是读书不要急于求成,要善于通过读书笔记的方式与作者进行交流,在对书本进行理解的基础上,也要有反思、批判的思维从而形成自己的个人观点。第三点经验是将读书能力和工作能力进行有效结合。除了不断扩充自己的阅读量之外,还要注重自己的沟通能力、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的培养。会后,同学们就读书一些困惑与杨清望老师进行了交流。

   “云麓法学系列论坛”的成功举办,活跃了法学院学生学术研究的氛围,增长了同学们的知识,拓展了学术研究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