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东方周刊》就服务型政府法制化采访陈云良教授
发布时间:2011-11-29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历时半年起草的《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草案)》出炉,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国内首部关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省部级政府规章,湖南再次开启了中国行政立法的破冰之旅。因此,这一问题也颇受各方媒体关注。日前,《瞭望东方周刊》针对服务型政府的立法以及执法问题采访了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云良教授。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陈云良提出了“服务型政府法制化研究”的构想,并以此为题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获得答辩资格。2009年12月14日,陈云良教授进京与江必新副院长共同参加中宣部组织的答辩。基于湖南对法治建设的重视与已取得的法治成就,陈云良教授在设计课题时提出以湖南为试点,制定《湖南省公共服务条例》。命运之神并未垂青这一制度设计,由于答辩委员都是非法学专家,课题被冷落。但是“服务型政府法制化”的构想并没有因此而止步,得到了时任省长周强的高度重视。课题取得入围答辩资格时,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蒋建湘接接到省法制办主任许显辉的通知:周强要求尽快启动课题研究,做好立法论证。
4个月后,《关于湖南省服务型政府法制化建设的初步建议》起草完毕,周强再次批示,由省法制办和中南大学法学院共同完成立法研究,争取年内出台。陈云良教授介绍说,短短11天内,两家单位进行了3次研讨。4月16日,周强率领湖南省各厅局20多名领导干部抵达中南大学法学院,听取《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起草意见。
2010年8月21日,在湖南省省委九所会议中心,第二届“法治政府·南岳论坛”开幕,本次论坛的主题为“服务型政府法制化”。《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征求意见稿)》在论坛中首度亮相。
《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很快就要出台了,陈云良就高兴不起来。他担忧服务型政府的构建会带来政府权力的扩张,如何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是最大难题。陈云良认为仅靠政府的内部监督是不够的,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可能是目前体制下一种比较可行的创新。他的这一思想被写入草案,《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委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介组织等,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提供国内公共服务的情况进行评估”。这种第三方评估机制能够避免政府自我评估产生的评估形式化、表面化,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促进政府公共服务普惠、均等、高效,避免《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成为“法律花瓶”,进而避免政府的问责成为一场“政治秀”。
《瞭望东方周刊》2010年第43期,总第36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