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法学院司法实务特色课程系列讲座之“检察官精神”主题讲座顺利举行
发布时间:2024-07-0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2024年6月29日晚,本学年第十期司法实务课程讲座在文法楼222室举行。本次讲座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冯丽君主任主讲,中南大学法学院陈文曲教授主持。法学院百余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参加了本场讲座。
在讲座中,冯丽君主任从检察制度的前世今生、中国近代检察制度、新中国人民检察制度、检察精神四个方面展开论述。她首先梳理了中外检察制度的发展脉络,通过对美、法、日、韩等域外检察制度变迁的分析,总结出检察制度具有监督侦查和审判的职责,承担着维护公共利益的责任。
关于中国近代和新中国的检察制度,冯丽君主任从清末、中华民国、民国北京政府、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几个历史阶段,论述了我国近代对于检察制度的探索。新中国成立后,以1989年广东省检察院成立全国第一家反贪污贿赂局为重要节点,将新中国检察制度发展分为两个阶段展开细致论述。
理清国内外检察制度发展主线后,冯丽君主任提炼出检察官职业的四个特点:能动性、专业性、公益性和客观性。能动性意味着检察官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一体履职、能动履职、综合履职;专业性要求检察官不但要掌握显性知识,还要掌握基于角色定位和职责特点产生的隐性知识;公益性强调检察官要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公共利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客观性要求检察官作为监督者必须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冯丽君主任结合检察英模余枫霜等示范典型,强调作为公诉人必须不断学习,使每一个案子达到法、理、情的统一。
关于检察精神,冯丽君主任从伦理、道德、精神谈到马克思·韦伯的职业观,阐述了职业伦理、职业道德与职业精神三个概念的联系和区分。结合望城县“被害人变被告人”的具体案例和模范检察官的实际行动,强调应大力推进“文化育检、文化兴检、文化强检”,弘扬中华优秀法律文化,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
在提问互动环节,同学们纷纷举手发言,提出了一系列疑惑和问题。冯丽君主任一一耐心解答,现场氛围热烈。
我院开设的司法实务课程为法学院特色课程,由陈文曲教授负责课程事宜,每年邀请十余名司法实务专家亲临授课。旨在通过专家们的言传身教,深化我院学子对理论和实务知识的理解,提升综合素养,厚植法治信仰,树立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
一审:高思琼
二审:陈文曲
三审:刘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