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公告

讲座回顾|于安:回应法治建设需求,推进行政协议制度优化
发布时间: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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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7日下午,中南大学法学院在210室举办专题讲座。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顾问、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于安教授以《行政协议的制度优化》为题展开分享,讲座由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所所长黄先雄教授主持,现场交流热烈。

于安教授围绕行政协议制度的现实关切与制度完善路径,从“问题的提出”“行政协议标识和制度构建”“制度流动性和相对性”三个方面展开系统阐述。

讲座伊始,于安教授指出,行政协议是衡量行政法建设的重要议题,但由于行政法与其他部门法的交织关系,其性质与边界在实践中仍存在不确定性。当前,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法治建设需求与政务诚信建设等治理需求推动下,行政协议制度的优化已成为必须直面的制度课题。他结合行政诉讼制度发展与相关规范演进,进一步说明了行政协议进入司法审查视野后的制度张力与裁判难点,并据此提出制度完善的现实紧迫性。

围绕“行政协议标识和制度构建”,于安教授重点回应了实务与理论争议较大的“行政优益权”问题:行政优益权能否作为行政协议的主要特征、能否成为与民事合同相区分的根本标识,以及其在现行法框架下的依据与边界如何把握等。在此基础上,他结合行政协议履行中的风险场景与制度安排,梳理了行政协议在目的、标的、主体资格、缔约程序、履约抗辩限制以及风险与情势变更规则等方面的公法表征,强调应以更务实、功能化的视角推进制度构建。

在“制度流动性和相对性”部分,于安教授从比较法与我国实践两条线索展开,指出行政协议制度会随着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政府与市场关系以及具体领域规则变迁而呈现多样化与流动性;就我国而言,特许经营、资源出让、征收补偿、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法律适用变化,也不断影响着行政协议制度的运行逻辑与裁判尺度。同时,他结合现实需求提出,行政协议制度目前主要集中于行政诉讼法框架之内,未来可考虑对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一司法解释进行修改完善,甚至探索更为系统的整体优化路径。

在交流互动环节,与会实务界人士结合土地出让与招商引资历史遗留问题,提问地方政府在处理重大存量行政协议时如何“既解决旧问题又依法行政、不留争议”。对此,于安教授从行政行为理论的最新发展谈起,强调应重视程序保障,并注意区分行政行为的“效力消除”与“合法性判断”的不同维度。同时,他指出,解决实体问题的出路需要通过行政裁量法来完成,所以如果要实质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法治,必须解决裁量问题。

最后,黄先雄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讲座紧扣行政协议制度的现实难题与制度供给需求,兼顾比较法视野与实践关切,为师生进一步理解行政协议的标识、规则构造与制度演进提供了重要参考。

供稿:伍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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