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0日上午9点,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杭平教授在中南大学法学院210会议室开展了题为“推动民事诉讼法研究脱‘私’向‘公’”的学术讲座。本场讲座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清望教授主持,陈文曲教授、施瑶博士与谈,我院众多本科生、研究生到场参与学习。
讲座伊始,杨清望教授致欢迎辞。杨清望教授代表我院全体师生,对于陈杭平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感谢,并强调了本次讲座的重要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

陈杭平教授首先阐释了民事诉讼法研究中“私本位”与“公本位”的区别:私本位民事诉讼以个体利益为核心,公本位民事诉讼则着眼于群体与社会整体公共利益。针对我国民事诉讼研究长期形成的“私本位”范式,陈杭平教授系统梳理了其形成的时代成因与局限。之后,陈杭平教授结合当下社会“公长私消”的结构性变迁,面对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等大量涉及公共利益的现实问题,提出我国民事诉讼法学应当推动研究脱“私”向“公”,实现公私再平衡。最后,陈杭平教授强调“私本位”范式仅适配改革开放前期的社会条件,当今民事诉讼研究不能照搬西方个体本位诉讼范式,应当立足本土社会结构,兼顾个体权利保护与群体、社会整体利益,推动公、私价值重新平衡,以此回应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对民事司法提出的时代命题。

陈文曲教授对本场讲座进行总结,其高度认可陈杭平教授以公法视角反思传统民事诉讼制度的整体思路,指出私本位的研究范式存在局限,难以解释当下本土司法实践的新现象。同时,陈文曲教授强调新时代民事诉讼研究不能困于单一的法律视角,应当跳出西方狭义诉讼逻辑,站在社会治理的宏观层面重新定位民事诉讼的本土功能。

施瑶博士在与谈中分享了自己的学术共鸣。她认为本场讲座从历史与实践维度揭示了制度背后的中国社会治理逻辑,为民事诉讼研究范式的转型带来了重要启发。施瑶博士表示,此类研究立足于中国实际,是当前民事诉讼学科发展中尤为可贵的研究方向,她还结合自身作为青年学者的学术困惑,与陈杭平教授就本土民事诉讼理论研究的新兴方向开展了后续交流。

在互动提问环节,我院学生围绕民事诉讼研究范式转型的实践路径以及自身在民事诉讼学习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积极向陈杭平教授提问。陈杭平教授进行了细致回应,为在场学生解答了相关困惑。

整场讲座学术氛围浓厚,讨论内容深入扎实,为本土民事诉讼领域的研究交流提供了良好契机,也为参会师生带来了丰富的学术启发。
撰稿人:谭婉清
一审:高思琼
二审:何炼红
三审:刘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