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公告

讲座回顾|刘小平:新兴权利的中国表达——以隔代探望权为例
发布时间:202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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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制与社会发展》杂志副主编刘小平莅临中南大学名师名家学术论坛,在文法楼210会议室围绕“新兴权利的中国表达——以隔代探望权为例”开展专题讲座。讲座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杨清望主持,法理所所长金大宝、法学院副教授黎娟老师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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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平教授首先与大家讨论了法理学界关于“新兴权利”概念的核心理论争议。针对陈景辉教授“新兴权利概念不必要”的观点,他提出新兴权利概念可以建立在对内在理由或者说权利观念的扩容上。新兴权利的发生和存在语境不完全局限于新兴科技领域。基于对中国传统文化价值体系的充分审视,能够结合中国情境扩充和改造普遍主义的权利观念,由此形成“新兴权利的中国表达”这一命题。新兴权利的研究不是被权利观念单向支配的研究,新兴权利反过来会指向对权利本身的理解。这是在中国主张新兴权利概念的意义所在。

对“新兴权利的中国表达”命题的探讨围绕“隔代探望权”这一具体案例展开。刘小平教授深入剖析了利益论在证成隔代探望权这一源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权利中的应用。他强调,家庭关系当中的利益,并不能完全还原为其中每位个体成员的个人利益。在家庭共同善的框架下,不仅存在着作为个体的每位成员所具有的利益,而且还存在着作为家庭共同体之构成部分的每位成员所具有的利益。 在中国社会转型期,家庭结构虽发生变迁,但家庭作为亲密共同体的伦理价值并未消解,这是隔代探望权在当下发生和存在的基础。通过这一案例,刘小平教授论证了隔代探望权作为一项新兴权利的合理性,并试图以此反驳“权利无法新兴”的命题,充分展示了法理学思考如何与部门法研究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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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谈人黎娟老师表示认同刘小平教授关于权利普遍性与地方性结合的观点。权利底线不可克减,但在底线之上对具体权利的论证需要结合中国国情。中国语境下的权利不仅是利益,更关乎尊严与自主,不能将权利单纯简化为可衡量的利益。

与谈人金大宝老师从法制史角度指出,传统中国家庭中探望权因家长制而不显,现代社会变迁使其成为“新兴权利”,这印证了权利概念对社会变迁的回应能力。他指出,只有承认新兴权利概念,才能有效描述和回应不同文化及社会变迁带来的权利认知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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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问环节,针对现场参会师生提出的“权利证成是否有统一范式”等问题,刘小平教授分享了学术研究中理论选用的策略。他表示,理论研究应围绕具体问题展开,不拘泥于统一的范式,而是根据解决问题的需要选择合适的理论工具。

杨清望教授作讲座总结。他指出,刘小平教授的讲座不仅展示了权利理论研究的前沿动态,也为如何在中西方法律思想交融的背景下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权利理论提供了有益思路。

本次讲座是由中南大学人事处主办、中南大学法学院承办的“2026年度中南大学名师名家学术论坛”系列讲座之一。讲座学术氛围浓厚、反响热烈,取得圆满成功。

一审:高思琼

二审:何炼红

三审:刘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