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陈海嵩教授在《法学研究》上发表《中国环境法治中的政党、国家与社会》并作为首篇加以重点推介
发布时间:2018-05-24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作者】 陈海嵩
【期刊】 《法学研究》2018年第3期
【机构】 中南大学法学院
【摘要】 十八大以来的生态文明建设极大的推动了我国环境法治的发展,但与环境法实践取得极大进步相对照,环境法治研究则存在“理论虚置”“解释乏力”现象。政党、国家、社会是影响中国环境法治的核心要素,马克思主义视野下的“政党—国家—社会”关系决定了中国环境法治的基本架构、塑造了中国环境法治的理论内核。在马克思主义“政党—国家—社会”的理论框架下,当代中国环境法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价值诉求,以国家环境保护义务的履行和实现为核心内容,通过授权和委托实现制度创新。环境法律政策化现象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变革中所出现的一些矛盾,在这一理论框架中可以得到更合理的解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现实相结合,有助于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法理论体系、制度体系、话语体系。
【关键词】环境法治国家治理体系国家环境保护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