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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炼红教授在《知识产权》上发表《论公共文化机构对孤儿作品的合理使用》一文

发布时间:2015-12-1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题名】 论公共文化机构对孤儿作品的合理使用

【期刊】 知识产权 2015年10期

【作者】 何炼红云姣

【机构】 中南大学法学院中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摘要】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发展,公共文化机构的数字化进程已经无法绕开对大量孤儿作品的利用问题。由于相关立法滞后,我国公共文化机构对孤儿作品的利用需要承担高昂的经济成本或巨大的侵权风险,致使孤儿作品资源被大量闲置。为了更好地平衡激励创作与公众获取之间的关系,应当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机构对孤儿作品的合理使用制度,将公共文化机构的特定利用行为纳入合理使用的范围,并明确其合理使用的方式和条件,以充分实现孤儿作品的文化价值。

【关键词】 公共文化机构孤儿作品合理使用判断要件

【基金】 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平台建设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