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经济法论丛        知识产权研究院        中国文化法治网        联系我们   
学术成果
热点新闻
2024-05-17
2024年4月18日,教育部办公厅公布了第四批全国党建示范高校、...
最新公告
2024-07-15
中南大学法学院2024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名单,详...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学术成果 >> 正文

刘强副教授在《知识产权》上发表《机会主义行为与知识产权默示许可研究》一文

发布时间:2014-12-30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作者】 刘强金陈力

【期刊】 《知识产权》2014年07期;

【机构】 中南大学法学院中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摘要】 机会主义行为理论是知识产权默示许可制度构建的理论基础,为知识产权默示许可制度在范围和内容上的拓展提供了理论支撑。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所带来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搭便车、交易专用性资产和行为短期化等问题均可以用默示许可制度来加以解决。法官在针对事实上的默示许可、习惯上的默示许可和法律上的默示许可进行法律适用时,有必要将应对和抑制机会主义行为作为重要目标,以期实现知识产权制度的价值。 更多还原

【关键词】 机会主义行为知识产权默示许可交易专用性资产

【基金】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11YBA311);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编号:13SFB502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编号:71173191);中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