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医院内部调解是在医疗纠纷解决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往往被人们忽略的一种有效调解形式。以调解的正当性要求审视,医院内部调解可以在符号、语言、程序和关系网络等方面实现调解的中立要求,也可以在治疗型调解和教化型调解中满足调解的合意要求,这证明了医院内部调解的可行性。实践证明,医院内部调解可以较大提高纠纷的终结力,提高医患双方对解纷的满意度,还能有效维护医疗秩序和提高医疗质量,这证明了医院内部调解的可及性。
【关 键 词】中立、合意、调解、医疗纠纷
【作者简介】邵华,女,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期 刊】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2014年第3期
【原文出处】《时代法学》(长沙),2013.6.11~18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卫生法修改若干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批准号12AZD12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