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进文博士在《中国法律评论》创刊号上发表《理想法学教育与良善法律人之治--批判、比较、建构》一文
发布时间:2014-04-11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分享
题 目:理想法学教育与良善法律人之治--批判、比较、建构
期 刊:《中国法律评论》2014年第1期(创刊号)
摘 要:法学具有经世致用的内在品性,这决定了法学教育不仅应包括实证主义的法本体论,也应包含道德性的法价值论,更应包含超越意义上的法律伦理诉求。本文借助《磨镜》文本,经由法史学层面检视传统中国法学教育与传统法律观念对于法律人培养之优劣,两相映照,以收比较之效。结合当下中国法学教育之现状,尤其是政法语境下之法学义理缺失,实证主义之法学进路偏重于教条主义之功利进取,而罔顾法学对于社会之批判品性,无助于法律职业伦理之塑造;进而探究理想法学教育之设置,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意见与建议,辨析何为真正的“法律人”,探究何为法之精义与法律人之德性,如何在治事与治国层面上成就法律人之治。
关键词:磨镜 法学品性 法律人 权威与规范 法律伦理
作者简介:
王进文,男,山东潍坊人,汉族。中南大学法学院讲师。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法学理论专业,主攻法哲学与政治哲学,研习公法与社会理论,旁及经史;倡导与秉持实证研究,主张学术需接地气,反对空谈;虽然接受了十余年自本科至博士阶段的法学学术训练,但未与社会绝缘。对社会民生大千世界深有体悟,知立法意蕴所在,故能行深六法,照见六法皆空。担任教职之前,出入于学校与社会之间,做过法院书记员、出版社编辑、报社专栏作者、社会志愿者、书店管理员、学术研究机构研究员、纳税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者及诉讼维权当事人。责编过《清华法学》及《清华法律评论》,策划过三味书屋讲座。现兼任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公民社会与法治发展比较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及《纽约时报》中文网专栏作者。自2006年起,在著名法学家张伟仁先生指导之下,从事先秦政法理论的研读与著述工作。
期刊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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